【大紀元6月29日訊】2010年新年前夕,上海維權人士童國菁被莫須有罪名拘留,關押在徐匯區看守所,儘管童國菁申辯,未經審判童國菁被決定勞動教養。
立法原則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應該運用法律,對童國菁勞教決定,並無可適用的法律,勞教法規也並不適合勤勞的個體戶業主童國菁。
童國菁被長期關押在徐匯區看守所,不准家屬會見;不准寄錢、寄物給童國菁,於是童國菁家屬張賢芳依法起訴上海公安局徐匯分局,依法履行職責,要將童國菁移送勞教場所。
2010年5月份,童國菁被移送到遠離上海的江蘇省大豐勞教農場一大隊二中隊。家屬收到童國菁的求援信,可是家屬卻依然無法匯款給童國菁。
2010年6月28日,童國菁的親友們:妻子、小女兒、內弟、弟媳、舅舅和義務為上海市民打動拆遷官司的公民代理人趙迪迪徐匯區訪民孫建明一行七人,乘自備車,於當天下午2:00來到大豐勞教農場一大隊二中隊,向會見的警察說明了情況後,該警察也很同情童國菁,立即安排了會見。
童國菁終於見到盼望已久的親人、親友。家屬向童國菁轉交了馮正虎、趙迪迪、孫建明等維權人士的捐款以及大家的關心。童國菁心情久久不能平靜,童國菁讓親友們轉達他的謝意:感謝所有關心他的人們。趙迪迪老師囑咐童國菁:一定要保重身體,既來之,則安之,希望他身體健康,平安歸來,早日和親人、親友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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