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3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陽光美國華盛頓DC編譯報導)據華府一家本地電臺報導,首府華盛頓市議長(Council Chairman)夸米.布朗(Kwame Brown)的豪華座駕林肯領航員(Lincoln Navigator)事件又有了新發展。市議會議員湯米.韋爾斯(Tommy Wells)調查顯示,市政府官員為布朗提供裝備齊全的豪華休旅車(Sports Utility Vehicle,簡稱SUV)是違法行為。
2月28日公佈的調查報告說,布朗「不適當地要求」豪華休旅車,而政府行政部門提供林肯車「違反了市府法律」。該報告指出,市政府法律規定,除非是用於安全用途的車,市政府為其職員租用或購買的車必須是省油型的,每加侖油的英里里程數不得低於22英里。
韋爾斯要求進行進一步的調查並在3月17日召開聽證會。他說,負責為市政府購買車輛的公共部(Department of Public Works)經常違反這條法律。
整個事件起於一份報紙的報導。該報導揭示布朗申請了一輛SUV,他對SUV的要求非常具體,以致於他的工作人員拒絕接受第一輛為布朗租的林肯,因為其內部顏色不符合布朗的要求。市政府為此要付兩輛林肯SUV的租金。
布朗說他在得知市政府每月要為他的車支付近2千美元後已決定將SUV還給車行。作為對韋爾斯調查結果的回應,他發表聲明讚揚韋爾斯對公共工程和運輸委員會(Committee on Public Works and Transportation)的領導。
布朗說:「我同意(市政府)的採購過程需要被仔細審核,我相信委員會在最後報告發佈時會對此提出必要的修改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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