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9月15日訊】上海信訪聽證會正在「如火如荼」的展開中,伴隨著信訪聽證跌至而來的便是信訪部門對訪民的一一終結,現將一位上海訪民被信訪終結的樣本掛在網上,供大家閱賞:上海市政府是如何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
有這樣一位訪民,1998年是他70歲的父親獨自在協議上簽了安置協議,由於該戶訪民是位個體戶,其父所簽的房子始終無法辦成營業執照,於是開始了其上訪的漫漫長路。
該訪民是個體戶經營者法人,應該讓該訪民親自簽署協議,這是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的,由此可以斷定,開發商讓他父親簽署協議已屬違規操作。十年後,在2008年7月14日,靜安區信訪辦為其召開了聽證會(現將聽證會通知書掛於網上)。原指望信訪辦有所作為,可以按信訪條例第33條之規定,最遲不低於90日給其答覆,誰知過了兩年多,直到2010年11月30日,該訪民收到了靜安區信訪辦的一張信訪事項告知書。該告知書是(2010)滬靜信終字第2號,在其告知書中,告知該訪民:根據(滬信訪終字【2010】第1號)原處理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使用政策無不當,化解方案適當。
信訪事項告知書(張兆林提供)
該訪民說:直到今天他沒有拿到書面的化解方案,更沒有拿到市政府的信訪終結通知書!去掛號信要求市政府公開(滬信訪終字【2010】第1號)信訪終結通知書,至今杳無音信。
筆者認為,從矛盾發生十年才召開信訪聽證會已經顯示信訪辦長期不作為的事實。信訪部門承認受理,又召開了聽證會就應該遵守信訪條例第33條辦事。如今這張聽證會通知書和這張(2010)滬靜信終字第2號二者之間相隔856天,更證明了信訪部門視國務院《信訪條例》為兒戲!該訪民不知信訪部門相隔800多天才有這張信訪終結是依據國務院《信訪條例》哪一條哪一款?!
在漫長的無人理睬的境地下,許多訪民開始不再信任信訪部門,於是一幕幕上訪場景鋪展於世人眼球:疲於奔跑於天安門、中南海尋找清官;赴京爬高塔、拉橫幅、跳金絲橋;奔赴北京三里屯找聯合國、美領館傾訴自己的苦難……更讓人震驚的是自胡燕女士開創了去美國紐約上訪聯合國總部抗議野蠻強拆後,上海訪民艾福榮、曾霞敏、楊律、葛麗芳等一波接一波地上演了聯合國上訪記。中國訪民從封閉專制的國內真正走到了全世界人眼前。伴隨著聯合國門前吶喊:「共產黨請把搶去的財產還給我們!」的聲音,可國內的訪民為何仍然遭遇不公正不公平的信訪結論呢?我想答案已經很清楚,中國共產黨誓死都不願將搶去我們的財產還予我們!
作為訪民,我們為生活在這個國度感到深深的悲哀。這是怎樣的一個國度?慘烈的人權狀況下依然叫囂著這是一個偉大、光榮、正確的中國共產黨!即使暴力拆遷愈演愈烈,可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金字招牌永遠被高高的懸掛在媒體的門楣上……
中國冤民大同盟總幹事:張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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