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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行動侵權 部分手機遭禁
2012-05-19 12:20 中港台時間|05-19 13: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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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舊金山18日法新電)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今天做出有利軟體巨擘微軟公司的決定,判摩托羅拉行動(Motorola Mobility)Android智慧型手機專利侵權,不得進口。

若總統歐巴馬未否決,這項裁定將於7月底生效。

ITC書面判決書指出:「委員會已結束調查,並對摩托羅拉公司的侵權產品下達有限的禁止進口令。」

微軟(Microsoft)樂見ITC的裁決,並在聲明中說,盼摩托羅拉「加入絕大多數在美銷售手機的Android設備製造商之列,取得我們的專利許可」。

總部在華盛頓州雷孟市(Redmond)的微軟於2010年底向ITC提出申訴,受此案影響的手機包括摩托羅拉RAZR及Droid 4S。

摩托羅拉則認為該公司在這起爭議中取得部分勝利,因為微軟就9項專利提出申訴,ITC僅就其中1項做出有利微軟判決。(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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