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2月06日訊】2014年12月4日被定為中國第一個國家憲法日,憲法普及從這一天正式拉開了序幕。
雖然中共頒布憲法幾十年了,由於中共的「人治大於法治」,甚至於「黨的領導凌駕於憲法之上」,致使中國人一直未真正擁有過人應有的基本權利。在中國,人權是中國人遙不可及和觸摸不到的奢侈品,中國人被中共剝奪的基本沒有人權,而在所有剝奪人權的違法事件中,最為殘忍至極的當屬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國人的個人權利一直因為沒有法律的保護而得不到伸張。
在中共內部非血債派與江鬼血債派生死交戰之際,憲法作為一個可以直指江鬼血債派罪行的強有力的法律依據,被中共非血債派拿出來亮麗登場,為的就是置江鬼血債派於死地。
首先,憲法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中共前魁首江鬼製造的貪腐治國,個人意志高於法律的國情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案例恐怕是太難找,而法律面前人權不等的案例卻遍地都是。中共的高官們不但可以胡作非為,還可以不受到法律的制約,而老百姓的權利和生命非但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還會遭受到中共高官們的隨意踐踏。
如果要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必須將中共對老百姓犯下的所有冤假錯案全部重審,對真正的違法者治罪,還老百姓一個公道,還社會一個公理。
其次,憲法規定「信仰自由」。
教授人「真、善、忍」的法輪佛法,不但可以提升人的道德,還使人得到健康的身體,在1999年7月20日之前,中國有一億人修煉法輪功,而中共前魁首江鬼因為強烈的嫉妒心,捏造謊言誣蔑法輪功,邪惡的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毒害不明真相的中國人。中共無視憲法「信仰自由」的規定,迫害到現在還在秘密進行,已長達15年之久。在迫害過程中,大量非法抓捕、毒打、酷刑、非法庭審、判刑,非法活摘法輪功修煉者,犯下了「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重罪。
目前,眾多正義律師為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修煉者辯護的時候,都在大力的申述憲法中「信仰自由」的法律依據,以及中國公安部公佈的14個X教中也沒有法輪功的法律依據,而中共的「法盲」法官們無視憲法等法律規定,依然按照「人治大於法治」的非法手段誣判法輪功修煉者。
如果要真正實現憲法的力量,那麼就要將非法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街道、公安、檢察院、法院、醫院等部門的參與人員,及指揮迫害的中共高層江派全部繩之以法,對犯罪的人依法治罪,還無辜的受害人一個公道,還社會一個公理。
中共普及憲法的目地雖然是為了保住中共的江山,不過通過憲法的普及,會使我們中國人瞭解到人本該擁有卻被中共非法剝奪的基本人權,看到中共的違法,找到中共犯罪的法律依據,印證中共的邪惡本質,中共大廈只能在沒有立足之地的窘境下倒塌。
責任編輯:任慧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