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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案再提堂 離港申請被拒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案再提堂 離港申請被拒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左)、成員周庭(右)。(大紀元合成)
2019-12-19 20:10 中港台時間|12-20 08: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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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2月19日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因參加「反送中」運動被控罪,案件今(19日)在東區法院再提堂。案件再押後再訊。3人在明年初離港的保釋申請被拒。

控方稱已準備好答辯,但辯方指剛收到控方文件,需時審閱,要求押後答辯,案件再押後明年2月13日再訊,期間3人都被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裁判官拒絕讓3人在明年初離港的保釋申請。

黄之鋒等3人今年6月21日,參與在灣仔警察總部外抗議,而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

8月30日,黃之鋒和周庭先後被捕。警方亦證實拘捕黃之鋒,並稱與6月21日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的示威有關。

案件當日中午在東區法院提堂。黃之鋒與周庭每人以1萬元現金獲准保釋,每週兩次到警署報到,除了法庭批准的日子外不得離港、須守宵禁令及不再進入案發地點。林朗彥也在被告之列,控方稱林在沒有擔保及不知道將會被告的情況下已於8月28日離開香港。

香港眾志發表聲明,批評警方於8.31前夕通過大規模搜捕抗爭者,企圖營造寒蟬效應、白色恐怖,眾志對此感到非常憤怒。

眾志聲明還指,這次拘捕顯然屬於政治操作,以煽惑、組織等較嚴苛的罪名拘捕被中共點名的「運動領袖」,配合中共輿論,構陷「反送中」運動有「幕後黑手」,而漠視香港幾百萬民眾提出的五大訴求。#

責任編輯: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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