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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再贏肖像權官司 劉詩詩告網民獲賠10萬 
范冰冰再贏肖像權官司 劉詩詩告網民獲賠10萬 
范冰冰(左)與劉詩詩資料照。(Getty Images/大紀元合成)
2019-06-06 06:27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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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又淳綜合報導) 因逃稅風波遭罰逾8.8億(人民幣,下同)的大陸女星范冰冰,繼早前打贏近十場肖像權官司之後,再以同樣理由起訴一間百貨公司。案件日前宣判范冰冰勝訴,獲得7萬元的經濟賠償。至於去年以名譽權被侵犯理由起訴網民的劉詩詩,日前獲賠1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據陸媒新浪網報導,近日大陸娛樂圈明星打贏兩樁官司:一樁是范冰冰的肖像權糾紛案,另一樁事劉詩詩的名譽權被侵犯案。

范冰冰去年5月底被踢爆偷稅漏稅,在遭中共當局調查和重罰之後,雖然演藝事業跌入谷底,但打贏了近十起肖像權糾紛案。甚至近期相關法院官網的審判文顯示,僅僅含有「范冰冰肖像權」關鍵字的案件就有上百個。

特別顯眼的是,2018年12月月2日至10日,就有五件以范冰冰為原告的案件已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共計須賠給范冰冰約240萬元。

6月3日,相關法院公布的范冰冰肖像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早前湖南長沙的一間百貨公司,因利用范冰冰的劇照來推廣商品,范冰冰起訴被告侵犯其肖像權,要求對方連續一個月公開道歉,並賠償25萬元的經濟損失,以及精神損失費等2.3萬元。

法院最後判決,被告須連續登報3日向范冰冰道歉,以及在7日內賠償7萬元的經濟損失。

另外,與台灣藝人吳奇隆結婚四年並剛剛誕下兒子的劉詩詩,去年7月20日以名譽權被侵犯為由,起訴一名在微博中指她「不孕不育失業」的網民。6月4日,法院公布了一審判決書。

據知這個名為「痴漢小女豬」的網民,因公開發布多條帶有侮辱劉詩詩的微博而被劉詩詩起訴。劉詩詩最終獲判勝訴,對方除須連續15日登報道歉外,還要賠償劉詩詩1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責任編輯: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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