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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2日訊】台灣監察院針對外界質疑功能不彰、甚主張廢除監察院的聲音擬妥說帖,說明監察院並非只打蒼蠅,不打老虎,以現今法治觀念來看,監察委員的形象不是一般想像的包青天,帖並對外傳監察院每年預算新台幣十九億元作一澄清,監察院表示這項預算約僅六億九千四百萬餘元。
據中央社8月12日報導,監察院的說帖指出,「什麼是蒼蠅?什麼是老虎?怎麼界定?」,根據部分媒體報導的說法,小官應就是蒼蠅,大官應就是老虎,意指監察院向來只敢碰小官,不碰大官,但實際上不是如此,並不是每一隻老虎都要打死,以在動物園的老虎為例,打死老虎恐是犯法,但如果老虎跑到市街上亂咬人,就一定會被亂槍打死。
報載監察院預算每年達約十九億元,監察院祕書長杜善良表示,十九億元是指整個監察機關,包括審計部、審計部所屬的台北市審計處和高雄市審計處等,監察院本身約僅六億九千四百萬餘元,其餘為審計部、台北市及高雄市審計處的,因此報載說法並不完全正確。
杜善良說,不論監察院的預算是十九億或近七億,監察院和審計單位行使職權的結果,在消極面替整體國家省下鉅額不必浪費的支出,在積極面也促使政府機關和公務人員更小心謹慎、法治化的行使職權,監察院問心無愧。
監察院表示,以現在法治觀念來看,人民印象中的包青天辦案時,集監察委員、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各種角色於一身,即集監察權、行政權、司法權等於一身,這是絕不符現今法治觀念的作為,一般民眾一想到監察院、監察委員,就與包青天聯想在一起,實際上,監察委員的形象不應是包青天,法制上,監察委員與包青天是迴然不同。
監察院說,監察權已為世界各國普遍重視和成為潮流,未來縱使沒有「監察院」的名稱,相信在台灣仍應有監察權存在,不論由何種名稱的機關行使監察權,應非強調拘泥制衡,而是應相輔相成的共同為提升國家競爭力而努力。(https://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