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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7日訊】四十二年前,台灣發生了一個震惊全島的刑事案:《自由中國》雜志發行人雷震,被國民党政府以“為匪宣稱”的罪名逮捕,判刑十年。如今,四十二個春秋過去了,雷震已去世二十多年,台灣的[國史館]推出了《雷震案史料匯編》上下兩冊書,算是為雷震徹底平反,還歷史一個公道。
*政治大案殺雞儆猴*
據美國之音9月6日報道﹐ 1960年,在中國大陸正是“三年自然災害”許多人死于大飢荒的年代,大陸人民正在為填飽肚子而掙扎奮斗,再加上兩岸的政治隔絕,互相妖魔化,沒有多少人注意到,九月台灣島上發生了一個“政治大案”,遭迫害的主角就是《自由中國》雜志創辦人雷震。雷震被捕,對台灣來說,有很大的象征意義和威攝作用,當局殺雞給猴看,讓台灣島上所有的想說真話的自由派知識分子和异議人士,開始自我約束,以求自保。
雷震,字儆寰,浙江省長興縣人,1897年出生,曾到日本留學,京都帝國大學畢業,到台灣后,曾擔任中國民國[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行政院政務委員以及總統府國策顧問,曾是蔣介石比較信賴的知識分子。
*軍法審判文人蔣公親自量刑*
從最近台灣[國史館]推出的有關雷震史料來看,當時,享有至高無上權威的蔣介石,親自下令規定了雷震的刑期。這份官方“絕密”文件最近剛剛解密。從披露的手寫文件來看,當時的台灣政府是用軍法來審判文人雷震的,警備總部在1960年9月4號以“涉嫌触犯「懲治叛亂條例」”為由逮捕雷震,一個月后,也就是10月8號下午5點,軍事法庭判處雷震有期徒刑十年,剝奪公民權利七年。据總統府“極机密”文件,判刑當天上午十一點,蔣介石主持召開高級官員會議并指示,刑期不得少于十年。
蔣介石重判雷震,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他認為雷震和另外一些知識分子想組織“中國民主党”,另外一個就是他認為雷震利用他辦的《自由中國》刊物反蔣,成了“反党、反政府最激烈”的雜志。尤其是雷震在雜志中鼓吹“反攻無望”“蔣介石不應該連任”論,直接抵触蔣介石的“反攻复國”政策和他的絕對權威。這些思想和行為,在今天看來的确稀松平常,但在當時則是足以引來殺身之禍的“彌天大罪”。
*審判程序走過場*
雷震出獄后不久,正是聯合國排斥中華民國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時期,雷震還再度進言,為中華民國擴展外交生存空間出計獻策。另外,他還寫了几万字的“救亡圖存獻議”,建議國民党認同台灣,但沒有為當局所接受。蔣介石1975年去世,三年后,美國和中華民國斷交,雷震在那年去世,終年八十一歲。
前立法院長梁肅戎,六十年代是立法委員兼律師,在雷震被捕后,擔任雷震的辯護律師。他說,雖然蔣介石已經內定了雷震的刑期,但是,審判的程序還是走了一遍:
梁肅戎:“這當中,我去看雷震,搜查證据,到看守所看他,有許多准備工作。開庭,法庭公開審判也就是半天。”
*頂著巨大壓力為雷震辯護*
梁肅戎認為,雷震只是一個自由派知識分子,不是共產党,更不是什么匪諜。僅僅因為批評政府和領導人,就被起訴判刑,是非常荒謬的。他曾頂著巨大的壓力,為雷震辯護。他是國民党員,又是立法委員,立法院里的國民党党部開始給他施加壓力。
梁肅戎:“中央党部找我,讓我把“辯護”書交給它來審核。我說不行。我獨立辯護,他們很不滿意。我一個律師,把我的辯護書交給你來了解,我這不是兩重人格嗎?”
梁肅戎說,甚至還有人給他寄來了包著子彈的恐嚇信,說他不停止給雷震當律師,就小心丟掉他的命。
*正副總統出席新書發行會*
雷震身陷冤獄四十二年過去了,梁肅戎回顧歷史感慨地說,國家建立在保障人民生命自由、民主和人權的基礎上,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凌駕于人民民主、自由和人權之上,那么這個國家就沒有存在的价值。
台灣總統陳水扁和副總統呂秀蓮都參加了[國史館]為推出《雷震案史料匯編》新書舉行的發表會。陳水扁在會上說,在威權時代,總統做可以羅織成獄,未審先判。而在民主時代,總統可以讓歷史見光, 并從中找到真理,找到真相,使正義得到伸張。呂秀蓮表示,民主人權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是民主先輩們前赴后繼換來的,而雷震就是一位民主的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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