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楚君澳洲悉尼報導)隨著電動自行車(E-bike)使用量在新州迅速增加,及相關新規在全州生效,悉尼萊德(Ryde)警區發布安全提示,呼籲居民了解並遵守適用於電動自行車及自行車的最新道路規則,以確保騎乘安全與合法,並提醒,在新州的道路或道路相關地方(如人行道等)騎行違法電動自行車者面臨最低723元罰款。
萊德警區指揮官文森特·霍爾警司(Superintendent Vincent Hole)週三(1月21日) 提醒,目前新州僅允許兩種類型的合法電動自行車在公共道路及共享車道上行駛。
第一類為動力輔助腳踏自行車,最大輸出功率不得超過200瓦;第二類為電動輔助轉輪自行車,功率上限為500瓦,其電動輔助在時速超過6公里後逐步減弱,並在時速25公里或騎手停止踩踏時,必須完全停止輔助。

霍爾警司強調,相關限制旨在確保電動自行車仍被歸類為自行車,而非未註冊的機動車輛,從而能安全融入本地自行車交通網絡。同時,他再次重申,燃油動力自行車因速度過快且剎車系統不足,在新州道路及路徑上完全屬於非法。
霍爾警司表示,新州將於2026年迎來重大監管變化。其中包括功率標準對齊及電池強制認證,違者將面臨巨額罰款。
新州將與歐洲EN 15194標準接軌,合法電動自行車的持續功率限值將從500瓦降至250瓦,以實現各州法規統一並提升公共安全。此外,自2026年2月1日起,所有在新州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及其鋰離子電池必須經過嚴格測試與認證。此類設備現已被列為「需申報電器產品」。
根據新規,零售商若銷售不合規產品,將面臨最高82.5萬澳元的罰款,此措施源於州內鋰離子電池火災事件激增。
霍爾警司還提醒,改裝電動自行車(即普通自行車加裝馬達)現已被全面被禁攜帶上新州火車,違者面臨1,100澳元罰款,此舉旨在降低火災風險。

在道路使用方面,他強調,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騎士必須遵守一般道路規則,包括佩戴合格安全帽、遵守交通號誌、停車標誌及鐵路道口信號;如設有自行車道,必須使用自行車道,否則須盡量靠左行駛並避開危險。
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禁止進入高速公路隧道,不得在電車軌道上騎行(違者罰款320澳元),僅可使用巴士專用道,但不得進入標示為「僅限巴士」的車道。在人行橫道上,除非有自行車專用過街信號燈,否則騎手必須下車推行。在共享路徑上,應保持靠左,禮讓行人,並從右側超越。
針對民眾經常混淆的人行道騎行規則,霍爾警司特別說明,在新州,除非滿足以下特殊豁免條件,否則禁止在人行道上騎行自行車。
16歲以下兒童可在無「禁止自行車」標誌的人行道騎行;成人僅在陪伴16歲以下兒童、擔任郵差、攜帶10歲以下兒童、或持有因醫療狀況獲準的醫生證明時,方可騎行於人行道。
霍爾警司表示,強化執法的核心目標是保護社區,特別是行人、兒童等弱勢道路使用者。他敦促居民在騎行前確認車輛符合要求,尤其在萊德警局管轄範圍內的繁忙行人區須格外小心。
「這些規定並非為了限制出行,而是為了確保每一位騎手、司機和行人都能安全地共享公共空間」,他說。
責任編輯:宗敏青
了解更多澳洲即時要聞及生活資訊,請點擊 dajiyuan.com.au
(本文未經許可不得轉載或建立鏡像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