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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漫談】
世界上最出名的一朵玫瑰——關於愛情與戰爭的浪漫傳奇
文/遠山
[意] 桑德羅·波提切利(Sandro Botticelli,1445—1510),《春》(Primavera),木板蛋彩畫,202 × 314 cm,佛羅倫薩烏菲茲美術館藏。(公有領域)
象徵著熾烈愛情的玫瑰,頻繁地出現在歐洲中世紀的故事、詩歌與繪畫中。[意] 桑德羅‧波提切利(Sandro Botticelli,1445—1510),《春》(Primavera),木板蛋彩畫,佛羅倫薩烏菲茲美術館藏。(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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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情人節這天,全世界的花店會同時變得空無一物。那是玫瑰的節日。有人排隊一小時,只為買到最後幾枝;有人花三倍的價錢,只為讓花抵達另一個人手中。這場景年年上演,城市換了,語言換了,但那朵花始終相同——深紅,帶刺,香氣濃得幾乎是一種宣告。

「玫瑰」二字的來歷

中文裡的「玫瑰」,偏旁從玉,不從草,不從木——它最初根本不是一朵花。

在中國早期的典籍中,「玫瑰」是玉石或寶珠的名字。《說文解字》認為「玫」是「火齊珠」或「美石」之名,「瑰」則與之同義,且能作形容詞形容事物圓潤美好。

《詩經‧渭陽》曰:「何以贈之?瓊瑰玉佩。」這裡「瑰」就是指「美石」。司馬相如《子虛賦》亦有「赤玉玫瑰」之句,以玫瑰與赤玉並列,均為珍色之物。

最早將二字連用的,還當數我們熟悉的《韓非子》中「買櫝還珠」的典故:「楚人有賣其珠於鄭者,為木欄之櫃,薰桂椒之櫝,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羽翠,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楚人以珠玉、玫瑰、翠羽精心裝飾盛珍珠的木匣,其中就有可能與其所賣之珠同樣珍貴的「玫瑰」,難怪鄭人要「買其櫝而還其珠」了。

再後來,晉人葛洪所撰《西京雜記》載,漢代樂遊苑裡曾經長出一株「玫瑰樹」:「樂遊苑自生玫瑰樹,樹下多苜蓿。」這大概是古人首次將「玫瑰」與植物聯繫在一起。

那麼,一塊寶石的名字,如何落到了一朵花身上?其含義的轉變,體現了珠寶與同名植物在形、色、香上的關聯——那深紅圓潤、帶著光澤的花苞,讓人想起同樣深紅圓潤的火齊珠。名字就此移植了過來,兩個事物共享一個名字,因為它們共享同一種美麗。

於是「玫」字與「瑰」字,至今仍帶著玉偏旁,那是出身的印記,刻在漢字骨子裡,永遠帶著珠寶的光澤。

「玫」「瑰」至今仍帶著玉偏旁,那是出身的印記,刻在漢字骨子裡,永遠帶著珠寶的光澤。(Bernard Spragg/公有領域)
傷春的薔薇

玫瑰還有一個複雜的身分問題。薔薇、月季、玫瑰,在植物學上同屬薔薇屬(Rosa),親緣極近,外觀相似,古人從來不做嚴格區分。詩裡說的「薔薇」,未必不是後人眼中的玫瑰;今天花市裡的「玫瑰」,植物學上其實多半是月季。

而中國的詩人,對薔薇(玫瑰)懷著另一種情感。他們不用它來打仗,而是用它來寄託無法言說的心事。

李白一生仰慕東晉名相謝安。謝安早年隱居浙江東山,四十歲重出江湖,導演了淝水之戰,以少勝多,力挽危局——「東山再起」這個成語,說的就是他。東山旁有薔薇洞,相傳是謝安遊宴之所;山上有謝安所建的白雲、明月二堂。李白多次到訪東山,寫下:「不向東山久,薔薇幾度花。白雲還自散,明月落誰家?」薔薇年年開落,白雲來去自由,而李白自己,始終未能等到那個可以施展的時機。

黃庭堅晚年因黨爭被貶,在流放途中寫了一首《清平樂》:

清平樂‧春歸何處

春歸何處?寂寞無行路。若有人知春去處,喚取歸來同住。
春無蹤跡誰知?除非問取黃鸝。百囀無人能解,因風飛過薔薇。

詞人以淒婉的筆法,抒寫了對春天逝去的沉痛和惋惜,體現出其對美好時光的熱愛、眷戀、痴情和追求。沒有說一個「愁」字,卻讓薔薇做了春天最後的見證,也做了自己落寞的隱語。

「百囀無人能解,因風飛過薔薇。」讓薔薇做了春天最後的見證,也做了自己落寞的隱語。清馬元馭花卉 冊 薔薇躑躅(國立故宮博物院提供)
關於玫瑰的神話傳說

在今天,玫瑰幾乎是愛情的同義語,其實這一傳統在歐洲文化中形成得很早。

希臘神話中,司愛與美的女神阿弗洛狄忒(即羅馬神話中的維納斯)在海中誕生的時候,她身上的泡沫變成了一朵朵美麗的白玫瑰。

而當阿弗洛狄忒得知自己所愛的美少年阿多尼斯被野豬所傷、失魂落魄趕去的途中,被玫瑰花刺傷了雙腳,血濺在花上,白玫瑰就被染成了紅玫瑰。

象徵著熾烈愛情的玫瑰,頻繁地出現在歐洲中世紀的故事、詩歌與繪畫中。13世紀騎士文學的代表作《玫瑰傳奇》,就將騎士所愛戀的少女比作嬌豔的玫瑰花蕾。

羅馬人對玫瑰也別有一份深情,卻給了它另一種功能。

在羅馬神話中,丘比特將一朵玫瑰獻給了沉默之神哈波克拉底斯(Harpocrates),換取他對維納斯諸多風流韻事的緘默。於是玫瑰成了祕密的象徵。羅馬的貴族們在宴席廳頂繪製玫瑰、或懸垂真花,就是在提醒賓客:酒後(sub vino)所言,皆當留守玫瑰之下(sub rosa)。「在玫瑰之下」,是密語,是不得外傳,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一場以玫瑰為名的戰爭

如果說羅馬的玫瑰是私語的印記,那麼英格蘭的玫瑰,則是流血的旗幟。

十五世紀,蘭卡斯特(Lancaster)家族與約克(York)兩大家族都宣稱自己是英格蘭王位的合法繼承人。莎士比亞在《亨利六世》第一部中,為這場戰爭寫下了一個傳奇的起點:倫敦聖殿花園裡,普朗塔傑內特(Plantagenet)與薩默塞特公爵(Somerset)因一樁法律糾紛激烈爭吵,誰也不肯讓步。於是普朗塔傑內特伸手摘下一朵白玫瑰,請支持他的人照做;薩默塞特見狀也順手摘下一朵紅玫瑰,也請支持他的人照做。就這樣,貴族們一個接一個走向花叢,低下頭,以一朵花宣告自己的立場。

此後三十年,兩族各持玫瑰,征戰不休。

在舊聖殿花園採紅白玫瑰。[意]亨利‧亞瑟‧佩恩(Henry Arthur Payne,1868–1940年)繪製。(公有領域)
這場長達30年的奪位之戰,被稱為「玫瑰戰爭」(Wars of the Roses)。

戰爭最終以兩個家族的和解、聯姻結束:蘭卡斯特家族的亨利七世(Henry VII)即位,迎娶約克家族的伊麗莎白(Elizabeth of York),將紅白玫瑰合而為一,製成象徵兩族合一的紅白相間的都鐸玫瑰。

自此,法國金雀花王朝在英格蘭的統治正式宣告結束,英格蘭從中世紀邁向嶄新的文藝復興時代。新王朝以玫瑰為國花,這就是後來著名的都鐸王朝。

一場以玫瑰為名的戰爭,以一朵合體的玫瑰劃上句號,連結局都帶著詩的浪漫。

英格蘭國花——象徵兩族合一的紅白相間的都鐸玫瑰。(公有領域)
玫瑰園裡最後的浪漫

英國人有英國人對玫瑰的浪漫,法國人也有法國人對玫瑰的執著。而最動人的一章,寫在一座城堡的花園裡。

1799年春天,位於法國巴黎鄉間的一座廢棄已久的城堡,迎來了它的新一任房東。

女主人是一位風情萬種的巴黎女子,卻對這個偏僻而安靜的住處頗為滿意,躊躇滿志地醞釀著改造計劃。男主人當時還在遠征埃及的途中,但是沒過多久,他就成了巴黎、法國乃至半個歐洲的主人。

這裡就是馬爾梅松(Malmaison),法蘭西第一帝國君主拿破崙一世和他的第一位妻子、王后約瑟芬(Joséphine)的鄉間別墅。

1796年,27歲的年輕軍官拿破崙‧波拿巴與33歲的約瑟芬結婚。拿破崙大部分時間都在打仗,為了排遣寂寞,約瑟芬買下了馬爾梅松。

約瑟芬是個玫瑰痴人,自從玫瑰園建立起來後,她便想方設法搜集玫瑰的奇珍異種。她還請來最好的花匠照顧她的玫瑰,並且努力培育新品種。當時的巴黎社交界,都以得到王后花園中新培育出的玫瑰為榮。

拿破侖帝國在全盛時期控制著大半個歐洲,為了討好王后,產自歐洲各地的玫瑰,被源源不斷地送往馬爾梅松。到1814年約瑟芬去世時,馬爾梅松城堡的玫瑰園已經約有二百五十個品種、三萬株玫瑰。

畫家皮埃爾‧約瑟夫‧雷杜德(Pierre-Joseph Redouté)用了將近二十年的時間在馬爾梅松畫玫瑰,最終集成圖譜,繪製了一百六十九種玫瑰的芳姿,留下名作《玫瑰聖經》。

畫家皮埃爾‧約瑟夫‧雷杜德(Pierre-Joseph Redouté)用將近二十年的時間在馬爾梅松畫玫瑰。(公有領域)
世界上最出名的一朵紅玫瑰

西方的玫瑰,更多時候是愛情的直接化身。而最廣為人知的,一定是十八世紀蘇格蘭詩人羅伯特‧彭斯(Robert Burns)的那首《一朵紅紅的玫瑰》(A Red, Red Rose)——這恐怕就是世界上最出名的一朵紅玫瑰了。

十八世紀蘇格蘭詩人羅伯特‧彭斯(Robert Burns)像,由亞歷山大‧娜絲米特於1787年所繪 (公有領域)

彭斯出身貧寒,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在鄉間農場上度過。1786年,27歲的彭斯鼓起勇氣向他深愛著的姑娘珍‧阿穆爾(Jean Armour)求婚。然而,阿穆爾的父親拒絕了這門親事,因為他太窮了。

彭斯傷心欲絕,打算離開蘇格蘭,遠赴牙買加謀生,為了籌措旅費,他只得把自己為珍所寫的詩稿拿去出版。

令他沒想到的是,一本薄薄的詩集,卻讓他一夜之間聞名愛丁堡,貴族們爭相傳閱——一個貧苦農民能寫出如此抒情動人的文字,人們真的不敢相信。

他留了下來,後來也終於夢想成真,與珍喜結良緣。

他大概是在某個離別的時刻,寫下這首在全世界廣為傳頌的愛情詩的:

O, my Luve’s like a red, red rose,
That’s newly sprung in June.
O, my Luve’s like the melodie,
That’s sweetly play’d in tune.

啊,我的愛人像朵鮮紅玫瑰
在六月裡初開綻放
啊,我的愛人像支輕快樂曲
優美和諧地演奏

然後詩人立下誓言,說他的愛將延續到大海乾涸、岩石被太陽熔化——最後他寫道:

一切安好,我的至愛
一切安好,暫別離
我定會快歸來,愛人
縱然相隔萬里

奇的是,幾乎一模一樣的誓言,早在兩千年前的中國已經說過了一遍。那是在漢樂府的《上邪》,那是一個無名女子對如意郎君的深情獨白: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一個蘇格蘭農民和一個漢代女子,相隔兩千年,素昧平生,卻不約而同地想到了同一個辦法:用宇宙級別的災難來立下誓言,以「不可能」來表達「永恆」。

愛到極致的語言,原來從來只有一種。

彭斯的愛的誓言,後來被翻譯成幾十種語言,在幾百年後仍然打動著無數人的心扉。

彭斯在三十七歲時因積勞成疾去世。他的葬禮極為隆重,數千人夾道送行;而就在他下葬的那一天,妻子珍在家中產下了他們最後一個孩子。

可在此欣賞英文全詩:https://poets.org/poem/red-red-rose

根據該詩改編的歌曲:一朵紅玫瑰(蘇格蘭民歌)【英】埃德‧呂德爾演唱
https://tc.228545.xyz/Alvin9999/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Wc7SGfbyLg

(Shutterstock)

責任編輯:林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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