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50秒故事迎美國獨立250年:確立國徽和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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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梅綜合報導)南加州橙縣的無黨派民間組織「USA250-OC」從去年開始推廣「250秒」歷史回顧活動,即在會議開始或結束時利用幾分鐘時間,分享一個與美國建國相關的小故事,在慶祝美國250周年之際瞭解史實、探討立國核心理念並提高公民素養。

3個委員會和國徽

「USA250-OC」網站第9篇「250秒」故事是「當神話變為火雞謠傳」(When Myth Becomes GOBBLE-dygook),講述美國國徽設計的由來。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進行過眾多實驗,1750年他嘗試用電擊方式宰殺火雞,讓肉質更鮮美;但不幸他觸碰了電線。

比起鷹(Eagle)來說,富蘭克林更偏愛火雞。在寫給女兒莎拉(Sarah Bache)的信中,他嘲諷退伍軍人組織「辛辛那提學會」選鷹作為標誌。他認為美洲本土火雞「更值得尊敬」,「如果看到穿著紅制服的英軍士兵入侵農家院落時,它會毫不猶豫地發起攻擊」。不過,他從未建議選擇火雞作為國徽──這是個錯誤的傳說。

1776年7月4日,大陸會議的代表批准《獨立宣言》,並成立由富蘭克林、亞當斯(John Adams)和杰斐遜(Thomas Jefferson)組成的委員會,負責構思美國國徽。富蘭克林建議採用《出埃及記》中的場景:摩西舉杖分開紅海,法老軍隊被水淹沒,並配格言「反抗暴君即順從上帝」;亞當斯主張用羅馬力量之神赫拉克勒斯(Hercules),祂站在美德與懶惰的岔路口,選擇了更艱難的路;杰斐遜建議,在一面繪上「以色列人在曠野中前行,白天有雲柱,夜間隨火柱」,另一面則繪上早期抵達大不列顛的亨吉斯特(Hengist)與霍薩(Horsa)。但國會否決了這些提案。

1777年3月,國會為此成立第二個委員會,諮詢了美國第一面國旗和新澤西州州徽的設計者霍普金森(Francis Hopkinson),但提案再次被否決;6年後的1782年5月,國會成立第三個委員會,主要仰賴兼具藝術才華和創造力的威廉·巴頓(William Barton),但仍然不滿意其設計。

當年6月13日,國會祕書湯姆森(Charles Thomson)將三個委員會的意見匯總,向巴頓提出草圖,並在20日向國會遞交設計的書面說明並獲批准。湯姆森解釋了國徽中各元素的寓意,白頭鷹的胸前是13條紅白相間條紋構成的盾徽,鷹嘴銜著的緞帶上寫著「合眾為一」(E Pluribus Unum),均象徵團結;鷹的左右爪分別抓著橄欖枝和箭,象徵和平與戰爭 ;而13顆星代表一個新興的國家。

國徽大紋章的背面繪有金字塔,象徵力量和永恆;塔上方的眼睛寓意上天眷顧並支持美國的事業,配有「上帝贊許我們事業」(Annuit Coeptis)的格言;金字塔底部刻有羅馬數字「MDCCLXXVI」,標示著《獨立宣言》發表的年份1776;塔下方的字是「時代新秩序」(「Novus Ordo Seclorum),標誌著美國時代開始。

數字「十三」貫穿整個設計:13顆星、13支箭、盾牌上的13道條紋以及金字塔的13層砌石。國徽大紋章用黃銅製作,1782年9月16日首次蓋在授權華盛頓將軍與英方商定交換戰俘事宜的文件上。

國旗和國歌

第13篇故事是「美國國旗歷經數十年才誕生」(The American Flag–Decades in the Making?)。1775年6月14日(英美首次戰役Lexington and Concord爆發兩個月後),第二屆大陸會議決定將組建大陸軍;15日,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被一致推選為大陸軍總司令。不到一個月後,華盛頓接管了1.6萬名民兵並負責把他們訓練成正規部隊;10月中,他開始徵用船隻以保衛航道和海岸線。

10月20日,華盛頓的副官里德(Joseph Reed)上校建議設置旗幟和信號,以便船隻能相互識別。他親自設計了白底綠松配有「向天祈求」(An Appeal to Heaven)字樣的旗幟,這是第一面飄揚在美國船隻上的旗幟。當時殖民地各有旗幟:採用星形、條紋、響尾蛇、新月、松樹等符號,但沒有哪面旗幟能真正象徵殖民地初生的團結。

1776年1月1日,英軍驚訝發現波士頓附近的普羅斯佩克特山(Prospect Hill)上豎起一面有13道紅白條紋、左上角為英國「米字旗」(Union Jack)的旗幟,旗桿高約23米。華盛頓在1月4日日記中寫道:我們在新軍成立這天升起「聯邦旗」(Union flag),以向「聯合殖民地」(United Colonies)致敬。該旗被稱為「大陸旗」(Continental Colors),後被稱為「大聯合旗」(Grand Union)。

1777年6月14日,大陸會議通過決議,「國旗由13道紅白相間的條紋組成;其聯邦部分為藍底上的13顆白星」。決議未對條紋或星星的排列做規定,也未解釋紅藍白三色(可能源於英國傳統)的意義。

1791年和1792年,佛蒙特州和肯塔基州加入聯邦,國會通過法案,將星星和條紋都加到15個。1812年,詩人基(Francis Scott Key)在麥克亨利堡(Fort McHenry)保衛戰中看到這面旗幟飄揚,美國國歌《星條旗永不落》(Star-Spangled Banner)的歌詞由此誕生。

美國繼續壯大,加入聯邦的州越來越多,旗幟上的星星和條紋也變得越來越多。國會於1818年通過了《國旗法》,時任總統門羅(James Monroe)於4月4日簽署法令,規定美國國旗只包含「十三道紅白相間的橫向條紋」,並且「每當有新州加入聯邦時,國旗星區內將增加一顆星」。

之後又過了一百多年,1931年3月3日,國會通過決議將《星條旗永不落》定為美國國歌,經總統胡佛(Herbert Hoover)簽署成為法律。◇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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