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6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夏松報導)2021年至2024年間,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刑偵大隊女警閆某豔向13名個體戶賒購菸茶酒,其中一份合同有刑偵大隊公章,其另騙取2個人酒費,涉案總金額達700萬(人民幣,下同)。閆某豔被以詐騙罪判刑8年,這些人仍未追回損失,要縣公安局擔責,對方卻推卸責任。民眾指問,以後蓋章的合同也不能信了?
據百姓關注,6月8日,安徽滁州個體戶黃某某向記者反映,他和另外多名個體戶遭女民警賒購數百萬菸酒,損失至今未追回。
另據澎湃新聞報導,安徽滁州多名個體戶反映,閆某豔向15人賒購菸茶酒欠款不還,其中一筆444萬供貨合同(待還199萬)蓋有刑偵大隊公章。不過,該縣公安局回覆稱,是閆某豔私蓋公章。
個體戶閆虎、志強告訴澎湃新聞,他們手裡是閆某豔的欠條,黃保後則是一份「供貨合同」,甲方簽章由閆某豔使用「定遠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公章簽訂。黃保後認為,定遠縣公安局負有管理不當責任,要求定遠縣公安局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近期,定遠縣公安局回覆稱,閆某豔以縣局刑偵大隊需要招待用酒的名義,向黃保後賒購444萬元菸茶酒,為獲取信任以大隊名義簽合同並私蓋公章,目前閆某豔仍有199萬元未返還。「公安局從未委託閆某豔購買菸茶酒,系閆某豔個人詐騙行為,無其它材料顯示公安局應支付款項。」
審理此案的當地法院人士稱,今年1月份法院執行部門已就黃保後申請追繳違法所得進行執行立案。截至6月8日,尚未執行結束,「此外閆某豔還存在其它被執行案件」。
澎湃新聞獲取的一份判決書顯示,閆某豔出生於1987年,2024年9月被刑拘。除了13名個體戶,閆某豔還讓輔警魯某墊款2.4萬元買酒、以消除酒駕記錄為由,騙取居民黃某價值3.7萬元的白酒,累計詐騙15人約356萬元。
該媒體梳理發現,閆某豔案件涉及金額近700萬元,截至宣判仍有356萬元未還。
6月8日,標籤為「女刑警向15人賒購700萬菸茶酒詐騙」的話題,衝上微博熱搜。
網友表示,「權力監督不到位,才讓這種人有機可乘。」「一句『個人行為』就撇清關係,公章隨便能私蓋,這漏洞得補上。」「公章管理這麼隨意,難怪會出這種事。」「要點臉吧,幾句話把自己責任推得乾乾淨淨」「以後蓋章的合同也不能信了?都推給個人詐騙得了。」
「刑警身分就是好用」「公權力不是個人謀私工具,必須零容忍嚴查重罰。」「執法者犯法,影響太壞,必須從嚴懲處。」
「公安局說無責任,那受害者的損失誰買單?」「356萬不是小數目,對小老闆來說是致命打擊。」「可憐這些個體戶,辛苦錢打水漂,維權路漫漫。」
責任編輯:高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