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剝奪養老金 法輪功學員提訴訟遭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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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6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潔思綜合報導)中共不僅剝奪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對他們進行經濟迫害,使他們的生活陷入困境中,還對通過法律訴訟討要養老金的學員進行打擊迫害。

6月5日雜誌《寒冬》(Bitter Winter)報導了法輪功學員李向宏的悲慘遭遇,揭露中共對出獄後的法輪功學員長期進行經濟迫害的事實。

李向宏今年63歲,原是新疆工學院(後併入新疆大學)講師,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冤判累計14年,在獄中遭非人折磨。出獄後,她沒有了生活來源,沒有養老金,沒有醫療保險,治病的一大筆醫療費不得不靠家人支付。

文章說,這是一個被中共廣泛採用於異見人士的模式,「對法輪功學員而言,這是一套熟悉的劇本。」中共不僅在獄中懲罰他們,出獄後還截斷經濟來源,懲罰他們的餘生。

明慧網近年來頻繁報導這樣的迫害案例,受害者從六十多歲至九十多歲,耄耋老人不在少數。有些高齡人不得不靠拾荒度日,有的在悲苦中貧病交迫,含冤離世。(參考本記者近日的文章:《寒冬》雜誌:中共持續迫害出獄的法輪功學員

本文重點揭露中共對討要養老金進行法律訴訟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養老金被剝奪 投訴後遭迫害

四川會理市法輪功學員張正友於2012年被會理縣國保隊非法勞教一年半(所外執行),當時他的養老金沒被扣發。2020年6月,他那一年半的養老金被扣回。他和老伴蔣德媛到相關部門討要被扣發的養老金無果。

同年10月,蔣德媛將老伴修煉法輪功後治癒了絕症及後來遭迫害的事實寫下來,送到信訪辦,被拒收,並遭報復,被檢察院人員構陷到法院。

2021年12月22日,近七旬的蔣德媛被通知到會理市法院拿判決書,她到那兒後卻被四五個特警劫持走。法院人員給她老伴一份判決書,她被冤判1年零3個月,後被劫持入獄。

陝西省安康市漢濱區羅長雲的養老金從2010年4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被無理扣發,自2016年起又被全部扣發,他因而於2022年1月8日寄信給人社局「反映情況」,同時給安康市警局、市政法委書記、市紀委書記等寄勸善信,談及法輪功真相以及自己修煉後獲得新生的事實。

這些信件被轉到漢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被警察視為構陷她的「罪證」。

2022年6月9日,她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漢濱區看守所,之後以所謂反宣、「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遭起訴。

2023年6月2日,羅長雲遭漢濱區法院非法庭審,檢方提出對她量刑5年。

起訴社保局 法院不立案

陳星伯,七十多歲,曾任河北邢台市人民廣播電台主任編輯,連續多年被授予「河北省優秀新聞工作者」稱號。

2019年11月24日,他因修煉法輪功被國保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判刑3年,劫持到冀東監獄。期間,他被迫害得幾近失明。

非法判決下達後,陳星伯的單位將他無理開除,從此停發所有養老金及一切待遇。

2022年11月,陳星伯回家後發現養老金、醫保待遇早已被社保局剝奪,自己已被原單位開除,因此向邢台市經濟開發區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一年多後,法院仍不給他立案。法官還說:「殺人放火倒好說,法輪功的事不好說,這是重大敏感問題。」

同時,法院、社保中心、原單位、派出所、信訪等部門人員不斷騷擾、威脅陳星伯,他不得已離家出走,現去向不明。

錦州市法輪功學員武秀蘭,1945年生,今年81歲。她曾在錦州市委、建委、環科院等事業單位連續工作34年,退休前職稱為工程師。2002年退休後,她按規定領取養老金。然而,自2016年起,她的退休金被突然停發,至今已十年,原因僅僅是她堅持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

武秀蘭無兒無女,養老金被停發後,只能靠撿廢品維持生活。老人多次上訪追討養老金,遭推諉,甚至被要求去原單位要工資,這明顯違反規定。武秀蘭被迫提起行政訴訟。

2025年3月18日,她將訴狀遞交給錦州運輸法院,但法院多次要求撤訴,理由是「起訴對像不當」,並拒絕立案或出具裁定,甚至丟失起訴狀。

養老金行政上訴案被枉法裁判

遼寧省錦州法輪功學員白銘芳因修煉法輪功遭誣判入獄7年,2019年9月末結束冤獄,期間的2012年9月至2016年11月正常領取了養老金。自2016年12月她的養老金被錦州社保局非法停發。

2020年3月20日,白銘芳在與錦州社保局溝通後不能達成共識的情況下,行政起訴了錦州社保局,錦州市松山新區法庭受理了此案。結果,白銘芳敗訴。

隨後,白銘芳上訴至錦州市中級法院。11月19日,該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中院雖然撤銷了一審的行政判決,判錦州社保局要恢復發放白銘芳冤獄期滿釋放後的基本養老金,但仍然非法判決錦州市社保局追繳白銘芳冤獄期間已經領取的部分養老金(近十萬元)。

四川省會理市法輪功學員羅繼平、鄭瓊、許世開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判刑。他們的退休養老金被單位和會理市人社局、社保局非法扣除,鄭瓊至少被扣除20.48萬元,許世開至少被扣除14.09萬元,羅繼平至少被扣除13.51萬元。

2021年,三人起訴會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依法給予退休金。會理市法院一審枉法判決三人敗訴。

三位學員遂上訴到涼山州中級法院。2023年1月27日,他們專程從會理市趕到西昌市的涼山州中院,找審判長陳琪了解情況,被工作人員告知,陳琪下鄉了。至同年5月25日,他們沒收到任何書面或口頭上的答覆。

違反法院判決 社保局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9年11月,近七旬的法輪功學員徐玉芝向人們講述法輪功真相時遭綁架,被非法判刑1年。在冤獄期間和出獄後半年內她一直得到退休金,共計74,630.06元,但於2021年6月社保局管理部門要求她退還這筆錢。

撫順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還對徐玉芝提起民事訴訟,稱她在冤獄間得到的錢「不得當利」,要返還。

2022年4月7日,撫順市順城區法院做出違法判決,徐玉芝敗訴。她提起了上訴,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後駁回了社保中心的訴訟。

後來,徐玉芝收到新賓勞動監察大隊的所謂行政處理決定書,繼續要求她退還養老金。徐玉芝與家屬找到新賓勞動監察大隊,相關人員卻說:「我們也沒有辦法,知道這種要求不合法,還得這麼做。」

徐玉芝在二審中的勝訴表明,停發、剝奪、勒索公民服刑期間的養老金,是完全違法的。

剛鳳清,七十多歲,原為華安區華安廠退休職工,家住黑龍江齊齊哈爾市。她曾遭受勞教所、洗腦班的迫害,2013年被非法判刑,關進哈爾濱女子監獄。2020年10月被非法停發養老金後,她起訴了相關社保局。

2026年2月獲悉,剛鳳清就「被停發養老金」一事起訴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社保局一案已結案,她獲得勝訴。法院裁定:被告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社保局應向原告剛鳳清支付基本養老金。

然而,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社保局不僅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其負責人李成甚至公開叫囂:「中共的錢我把著,共產黨的大門我看著,養老金就不給你開。」社保局堅持繼續扣發剛鳳清在4年冤獄期間領取的養老金及工齡。

而且,在中共體制下,李成因執行迫害政策反而被迅速提拔為齊齊哈爾市建華區社保局局長。

社保局扣發養老金 完全違法

在法輪功學員訴訟養老金被剝奪的案例中有個別勝訴的案例,例如遼寧省高級法院2026年3月2日判決:省社保中心停發盤錦市崔中新、齊國新兩位老人基本養老金違法,要求十日內返還被扣發的養老金,並撤銷了初、中兩級法院此前的行政判決。

崔中新現年89歲、妻子齊國新現年84歲,兩人分別在遼河油田鑽一教育科、遼油鑽一醫院退休。因為修煉法輪功,兩人曾被非法勞教,遭冤判3年入獄。齊國新在瀋陽女子監獄被迫做奴工,眼睛幾乎失明,出獄時只能看到一點光。

2020年8月末,兩人接到退休辦的電話通知,說9月份開始扣發他們的養老金。他們感到震驚,便決定上訪、遞訴訟,討要養老金。他們在4年間經過了九場庭審,一審、二審、再審均敗訴,最後在高院勝訴。

遼寧省高院的判決表明,社保局扣發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是完全違法的。

根據《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規定,退休職工享受養老金,以及在服刑期間照樣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無需退還。社保局無權做出相反的規定。

現居美國、前大陸人權律師吳紹平曾向大紀元表示,「在法律上沒有說可以沒收人的養老金的,根本沒有這個規定,也就是說沒有法律依據。那麼剝奪養老金就是對人的一種制裁,就等於剝奪人的生存權。」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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