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6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佟亦加報導)6月9日,香港電影人黃百鳴(原名黃栢鳴)因「天馬影視」內幕交易案被判處監禁5個月,罰款99,720(港元,下同),以及向香港證監會支付調查費37.4萬。黃百鳴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現年80歲的黃百鳴,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內幕交易罪成。6月9日,裁判官高偉雄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指,儘管黃百鳴對香港電影業奉獻一生,胞妹獲得的實際利益不算大,但黃百鳴身為「天馬影視」的股東,其舉動會令公眾對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造成影響,黃百鳴因本案聲譽受損及影響身心健康不能成為減刑理由。
案件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但考慮該案從調查至檢控歷時近7年,被告及家人長期承受壓力,於是扣減3個月刑期,並因原告長期服務社會及熱心公益,再酌情扣減1個月,故最終判處監禁5個月。
案情顯示,黃百鳴在2017年8月至10月間,涉嫌慫恿或促使妹妹黃潔珍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他當時是「天馬影視」的主席兼控股股東,掌握與公司有關的內部資訊。
香港證監會早前披露,黃百鳴2017年10月以約4.86億港元的價格,出售約58.71%的股權給「富力地產」聯席主席兼行政總裁張力之子張量,公司2018年更名為「傳遞娛樂」。當時他在收到1000萬港元的誠意金後,便透過WhatsApp向妹妹黃潔珍發出「收市前買啦」「盡買」等具體指示。
為了配合行動,黃百鳴先後開出4張支票,共轉帳250萬港元給妹妹,後者最終動用至少156萬港元在低價位狂掃股份。控方指,其妹黃潔珍在該案中累計獲益約103萬港元。
2025年2月27日,香港證監會正式指控黃百鳴涉嫌對「傳遞娛樂」(前稱:天馬影視)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獲准以20萬港元保釋。案件於3月27日再審後,黃百鳴被裁定指使或促使他人進行內線交易罪名成立。
辯方早前求情稱,黃栢鳴年事已高、無刑事紀錄、已退休,事件也令其名譽受損,要求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裁判官認為案件雖有延誤,但不構成緩刑的特殊理由,並相信黃栢鳴不會因5個月刑期棄保潛逃,批准他等候上訴期間繼續保釋。
黃百鳴集演員、導演、編劇、監製及電影公司老闆於一身。資料顯示,其早年出品的多部電影如《最佳拍檔》《開心鬼》《家有囍事》曾打破香港電影票房紀錄。
責任編輯:楊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