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前TD銀行員工涉助洗錢獲刑 一人曾協助轉移近5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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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司法部16日宣布,兩名前道明銀行(TD Bank)紐約員工因協助洗錢及金融詐欺,分別被判處46個月及24個月聯邦監禁。其中,一名前助理分行經理涉嫌協助跨國洗錢集團透過TD銀行帳戶轉移約4.74億美元資金;另一名前銀行職員則收受賄賂,洩露客戶資料並協助詐騙集團盜取存款。

根據法院文件,47歲的曼哈頓居民阿基諾(Wilfredo Aquino)於2019年至2021年2月擔任TD銀行助理分行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協助洗錢網路處理數億元現金交易。檢方指出,洗錢集團首腦司大英(Da Ying Sze音譯,英文名David)及其同夥,在紐約、新澤西等地的TD銀行分行存入大量現金,再透過銀行帳戶轉移約4.74億美元資金。

檢方表示,阿基諾在該期間共協助辦理約1680張銀行本票,總金額超過9200萬美元,幾乎都來自單筆逾1萬美元的現金存款。依規定,銀行須就此類交易提交「貨幣交易報告」(CTR),但阿基諾明知「司大英」才是交易實際操作者,卻未依法申報,甚至在銀行已關閉部分可疑帳戶、同事提醒相關交易「看起來像洗錢」後,仍持續協助處理交易。

2021年2月,阿基諾更協助完成三筆總額近200萬美元的現金交易,並收受司大英提供總值逾1.1萬美元的禮品卡作為報酬。今年1月,他承認串謀洗錢罪,16日遭判處46個月徒刑。

司大英已於2022年承認策劃涉及6.53億美元的洗錢陰謀、非法經營匯款業務及賄賂銀行員工等罪名。

另一名被判刑的是31歲、居住法拉盛的前TD銀行職員羅芒華(Mang Wah Low音譯,英文名Eddie)。檢方指出,他於2021年間收受至少2萬6700美元賄賂,非法取得客戶機密資料交給外部同夥,用於接管客戶帳戶並盜取資金,共造成約48.46萬美元損失。

此外,羅於2022年5月轉任另一家金融機構後,仍持續接受賄賂,偽造銀行記錄並協助以空殼公司名義開立帳戶,供犯罪集團實施詐欺,涉案金額逾4.7萬美元。他今年2月承認串謀實施影響金融機構的電匯詐欺及製作虛假銀行記錄等罪名,於15日(週三)遭判處24個月監禁。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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