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暫緩網約車《正當理由解僱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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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陶若水紐約報導)7月21日,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法官伍茲(Gregory Woods)批准Uber與Lyft申請的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暫緩紐約市《正當理由解僱法》(Local Law 52)原定於7月28日生效,案件將繼續審理,最終裁決仍有待法院作出。

《正當理由解僱法》由紐約市議會通過,要求Uber、Lyft等平台公司在停權或終止司機帳號前,須提出正當理由,並提供書面通知及申訴程序,以加強平台司機的工作保障。

法院表示,Uber與Lyft在本案中的法律主張具有較大的勝訴機會。法官認為,《正當理由解僱法》主要保障的是一小部分網約車司機,市府尚未充分證明該法能促進更廣泛的社會或經濟公共利益,因此不足以支持對平台公司與司機之間契約關係作出重大限制。法院據此批准初步禁令,在案件審理期間先暫停法律生效。

對於法院裁定,Uber與Lyft均表示歡迎。Uber發言人戈德(Josh Gold)表示,這項裁決再次說明,「司機權益與乘客安全完全可以、而且必須兼顧。」Lyft則表示,很高興法院認識到這項訴訟所涉及的重大安全問題。兩家公司在訴訟中主張,《正當理由解僱法》侵犯其受美國憲法保障的正當程序權和言論自由權,並可能削弱平台及時停權不安全司機的能力,包括遭指控涉及性不當行為的司機。

截至發稿,紐約市法律局尚未就法院此次裁定作出回應。市議會此前表示,《正當理由解僱法》並非禁止平台停權司機,而是要求平台在作出重大處分前,提供正當理由、合理程序及申訴機制,避免司機因演算法判定或其它原因,在缺乏充分說明的情況下失去工作。

此前,紐約出租車工人聯盟(NYTWA)曾在法院外集會,呼籲法院不要阻止法案生效。工會認為,不少司機長期面臨帳號突然遭停權、卻難以獲得有效申訴的情況,希望《正當理由解僱法》能為平台司機提供基本程序保障。

此次裁定屬於訴訟期間的初步禁令,並非案件最終判決。《正當理由解僱法》目前暫停實施,案件後續仍將在聯邦法院繼續審理,最終是否生效,仍須視法院最終裁決而定。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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