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7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吳畏編譯報導)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對投資移民發布了一項擬議規則,旨在實施並以法規形式確立《2022年EB-5改革與整合法案》(RIA)中的多項條款。儘管自RIA頒布以來,雖然許多變更已在實際執行中,但該項新提案提供了重要的執行和實施細節,引入了若干新定義,並提議大幅提高特定的、與國安相關的項目的投資門檻。
該提案於2026年7月2日在《聯邦公報》上公布,隨後DHS將接受為期60天的公眾意見徵詢。
1. 新規則主要將現有的RIA要求條款轉化為正式法規
該提案在很大程度上將《2022年EB-5改革與整合法案》所確立的法定變更正式化,內容涵蓋加強整合、區域中心監管、移民投資監管、審計及合規要求等。許多此類條款自2022年3月以來已在實踐中實施。
2. DHS提議針對「高就業地區」設立140萬美元的新移民投資門檻
該提案最重大的變化之一是為「高就業地區」(High Employment Areas,簡稱HEA)設立一個新的移民投資類別。位於高就業地區的項目,其最低移民投資額將提高至140萬美元,而目前的標準最低投資額為105萬美元。這是DHS首次正式將高就業地區定義為獨立的投資類別。
3. DHS定義了「高就業地區」
擬議法規將「高就業地區」定義為:該地區的失業率低於全國平均失業率,且全國平均失業率至少是該地區失業率的150%。這一新類別不同於「目標就業區」(TEAs),後者仍適用80萬美元的較低投資門檻。
4. 對移民資本的要求將得到更明確界定
該提案就何種投資符合「移民投資」定義提供了詳細指導,其中包括對加密貨幣的相關要求。
5. 移民商業投資計劃書的內容將要求更具體更可監管
該法規將把現行先例中的要求正式納入法規,即全面的移民商業投資計劃書必須包含有關以下方面的詳細信息:招聘時間表,投建時間表,公司架構,資金需求,以及營銷計劃,而區域監管中心將持續按照項目文件中承諾的提供新就業人數進行嚴格審查。
6. 移民投資者必須證明資金確實處於「投資風險中」
該提案明確了「已投資」或「正處於積極投資過程中」的含義。
僅表達投資意向將不再符合條件。投資者必須證明,最遲在獲得有條件永久居留權之日,資金已投入並處於商業風險之中。
該提案還要求,在提交移民申請時,需要投資的資金必須到位,並可用於創造就業機會。
7. 再投資(Redeployment)規則變得更加明確
國土安全部提議,僅在為維持投資者資金處於「風險之中」所必需的情況下,才允許將資金進行再投資(針對區域中心投資項目)。
該提案針對原始投資償還後何時允許進行再投資,提供了更明確的指引。
8. 區域中心將面臨更廣泛的合規監管
根據監管影響分析(RIA)的要求,國土安全部將正式確立廣泛的監管權限,包括:
至少每五年進行一次強制性審計;
文件保存要求;
現場檢查;
擴大的報告義務;以及
正式的合規程序。
該提案還明確了執法手段,範圍涵蓋從違規通知和金錢處罰到暫停資格及永久禁止參與等措施。
9. 生物識別成為 EB-5 流程的一部分
擬議法規明確授權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在審理 EB-5 移民申請期間採集生物識別信息。
儘管USCIS 在許多移民福利申請中已越來越多地要求採集生物識別信息,但該提案將這一授權正式納入了 EB-5 法規框架。
10. 關於保留優先日期的重要明確說明
該提案就保留優先日期的問題提供了令人欣慰的指導意見。
在投資者採取適當措施以維持法規規定資格的前提下,若出現以下情況,投資者通常將被允許保留其既定的EB-5優先日期:
區域中心被終止資格;
新商業企業被取消資格;
發生某些重大變更;或
出現其它符合條件的情形。
該擬議規則體現了國土安全部(DHS)為全面實施《2022年EB-5改革與誠信法案》所做的持續努力,同時也針對該機構長期以來的慣例提供了更明確的說明。儘管該提案的大部分內容是對現有政策的法制化,但其中若干條款——包括針對高就業地區(High Employment Areas)提出的140萬美元投資要求,以及關於資本、投資時機和資金再部署(redeployment)的新的法規定義——可能會對未來的EB-5規劃及項目架構設計產生重大影響。
在《聯邦公報》公布該提案後的60天內,利益相關方可提交意見,供國土安全部在考慮發布最終規則時參考。鑒於該提案可能對投資者、區域中心及項目開發商產生影響,相關各方應仔細審閱擬議法規,並考慮參與規則制定過程。
責任編輯:林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