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86街遊民所開發商86 ST.NY LLC於昨天(7月7日)向紐約州高等法院提交「撤訴通知」,暫時結束針對五位民選官員及社區居民提起的禁制令訴訟。由於原告自願撤訴,在不影響後續權利(without prejudice)的情況下撤回全案,雖然法律上仍保留日後重新提告的可能性,但案件現階段已經終止。
該案於3月26日提出,開發商當時申請初步臨時禁制令,要求法院禁止相關人士阻礙施工及干擾工地出入,並將市議員莊文怡、州眾議員寇頓(William Colton)、州參議員陳學理(Steve Chan)、州眾議員鄭永佳(Lester Chang)、國會眾議員瑪麗奧(Nicole Malliotakis),以及毗鄰2501號地產的2502號華人業主和匿名社區人士列為被告。
案件提出後,各被告於6月底陸續提出反動議。除莊文怡外,其餘四名民選官員由律師瓦戈納(Jimmy Wagner)共同代理,主張原告遲遲未依法提交正式起訴書,並認為本案屬於「打壓公共參與的策略性訴訟」(SLAPP),援引第一修正案及立法豁免等憲法保障,要求法院撤案,並依紐約州反SLAPP法判令原告支付訴訟費用及合理律師費;若法院認定該案具有壓制言論自由或公共參與的目的,還應裁定原告負擔額外損害賠償。
莊文怡則由律師海厄特(Eric Hiatt)單獨代理,主打程序爭議,認為原告缺乏足夠事實支持禁制令,強調開發商請求的禁令屬於違憲的過度限制;毗鄰2501號地產的2502號華人業主則委任律師吳聖洋應訴,則精準切入民事禁令的法定要件,攻破開發商「不可彌補損害」的說詞。
莊文怡昨天發表聲明表示,原告自願撤案是社區捍衛基本權利的一次重大勝利,她並感謝代理律師海厄特以及義務代理鄰近華人業主的吳聖洋律師及其團隊,認為他們堅持捍衛社區居民的憲法權利,是促使開發商撤回訴訟的重要因素。
不過,撤訴是否終點仍有待觀察。由於四名州級和聯邦民選官員已提出反動議,依據紐約州反SLAPP法,要求原告支付律師費及損害賠償,並主張若法院認定原告意在壓制言論及公共參與,應加判額外賠償。因此,法院是否會繼續處理這些請求,仍須視後續程序而定。
州參議員陳學理(Steve Chan)表示,其代表律師目前正研究下一步程序。他指出,開發商企圖透過訴訟讓一名由選民選出的民代噤聲,因此他們已提出反SLAPP抗辯,「我的律師可能會繼續追究這件事,我確實希望追究到底。」他也呼籲社區民眾:「絕不要讓暴政噤聲我們,絕不要讓霸凌者告訴我們該怎麼做!」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