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體稱撤回草案並非放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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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六日電)對於香港特首董建華五日宣布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中共在香港的文匯報今天在社論中指出,這項決定受到社會普遍歡迎,但特區政府「只是撤回草案,並非放棄立法」,而這樣做「既是為了集中精力發展經濟,紓解民困,也是為了有足夠的時間重新檢討有關立法工作,向社會各界作充分諮詢,更好地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社論稱,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這是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因此董建華在表明撤回草案的同時,宣布將在保安局成立一個內部專責小組,重新檢討有關立法工作,以便更好地進行立法諮詢,「特區政府將最終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這個信息是清晰的」。

社論表示,希望在港府撤回立法草案後,香港社會各界對此有一持平正面的態度,以增加社會凝聚力,集中精力發展經濟,為最終完成二十三條立法創造良好條件。

香港另一親北京的大公報則在社評中表示,董建華已強調三點:一、為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對此社會已形成原則性共識。二、市民大眾尚有疑慮,因此撤回草案,另設專組,重新檢討,再行諮詢,最終完成立法。三、當前需要社會、政府、各階層市民和工商界集中精力,抓住機遇,全力搞好經濟。

社評指出,董建華的三點說明對全面理解特區政府為何會撤回「國安草案」十分重要,否則無法明白這項立法工作為何要作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其中的第一點是大原則、總方針、大方向,「不能懷疑、更不可以否定」,「二十三條必須立法,而且要爭取早日完成立法,這一點必須堅持,而落實的關鍵在特區政府」。

不過,社評承認,無可否認目前要落實二十三條立法「仍有一定的難度」,當前先把立法草案撤回,全力拼經濟,「日後又何愁沒有立法的機會,而且經濟好了,社會融洽了,市民怨氣消了,只會為二十三條立法創造更有利的條件」。此外,中國大陸國務委員唐家璇則指出,北京同意香港政府的做法,等香港情況好轉還是要考慮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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