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燕生活費不足 決定一個月內回國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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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燕生活費不足 決定一個月內回國
2004-08-25 09:5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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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在美國遭到毆打的大陸女商人趙燕已决定一個月之內回中國。日前,紐約羅斯•里根律師樓指出趙燕生活費目前成問題。

據新京報8月24日報導,負責趙燕案的的美國紐約西區檢察院助理檢察長馬丁.雷德菲爾說,他們也希望趙燕能够得到足够的經濟上的幫助,但他拒絕回答該檢察院向紐約犯罪受害人福利基金會遞交的申請中是否包含了趙燕的生活費。

馬丁强調,我們對待趙燕會像對待任何一位美國公民一樣,不會因爲她是外國人而使她的權利受到損害。

據報導,8月11日,趙燕在律師陪同下來到紐約西區檢察院,在23名大陪審團成員前秘密作證。8月13日,被告人羅伯特•洛德斯參加了一個不公開的庭審。

此案的公開聽證會將于11月1日舉行,但據悉趙燕本人不會出席,她已决定一個月之內回中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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