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人民幣九塊一毛錢可以買到甚麼東西?一般人可能覺得沒甚麼用,但對於西安律師毛家興來說,它卻可能買到權益的受尊重,甚至可以喚起中國大陸的人權觀念。
上海青年報今天報導,毛家興因為火車晚點一個半小時,而工作人員卻未向乘客解釋原因,日前到法院控告西安鐵路局和西安火車站,並索賠九點一元(約合新台幣三十七元)。
案件昨天在西安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但未當庭判決。
據報導,西安鐵路運輸法院民事法庭昨天上午開庭時,原告毛家興和代理人一同出庭,被告西安鐵路局和西安火車站則委託代理人出庭。
毛家興在庭上表示,今年十月二十一日,他在西安火車站購買了一張西安開往鎮安的四七七四次列車車票,開車時間為「十六時四十八分」。
當天他提前四十多分鐘到火車站,可是發車時間到了也沒能進站。他詢問候車室的工作人員,對方說晚點了,也沒說明原因。一小時三十二分鐘過去後,他才上了車。
上車後,他向多名工作人員詢問晚點原因,「不但遭到無理拒絕,還被惡語中傷。」
後來,列車長同意在火車票背面蓋章,註明晚點時間。
火車晚點,耽誤了毛家興在原定時間內的工作,造成了經濟損失,因此他將西安鐵路局和西安火車站一併告到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向他賠禮道歉,並支付違約金四元,賠償誤工費五點一元。
被告西安鐵路局表示,列車晚點是事實,但工作人員已作出解釋。
西安火車站代理人則指出,列車乘務人員始終禮貌待客,不可能出現「惡語中傷」的情況,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起訴。
報導表示,此案的庭審已經結束,將擇日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