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人不愛結婚可選擇簽署共同生活公約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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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人不愛結婚可選擇簽署共同生活公約
2006-11-15 20:2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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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羅苑韶巴黎十五日專電)法國在一九九九年通過的共同生活公約讓不分性別的二個人可簽署法定關係,當時讓許多人解釋為法國式的同性結婚。但是統計資料顯示,簽署共同生活公約仍以異性戀為主,並且對數逐年增加,成為不愛結婚的法國人另類選擇。

根據人口統計資料,二零零五年全法國共計簽署六萬二百個共同生活公約,比起前年增加百分之五十一點一。累計自一九九九年通過共同生活公約的法律以來,已有二十六萬三千對選擇此一法定連結關係。

法國法律不准許同性戀結婚,共同生活公約由於不限定簽署二人的性別,二人可為同性或異性,讓許多人解釋為是開放同性類似結婚關係的合約。

費加洛報今天指出,根據法國國立人口研究中心專家推估,共同生活公約剛通過時,約有半數為同性二人簽署;目前在通過 七年後,同性簽署此合約的比例僅百分之十五。

結婚制度對許多法國人而言,是一套夾帶繁重義務的制度。對不想結婚的法國人而言,共同生活公約由於在法律關係上類似法定配偶,因此成為受歡迎的選擇,並已經成為一個通用的專有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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