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d2n738oon34np4.cloudfront.net
財部:網路辦理扣免繳需注意例外規定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12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九日電)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今天表示,近年來越來越多申報單位採用網路辦理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顯示網路申報已成風氣。不過,國稅局也指出,有部分例外情形,不能採網路辦理,明年一月一日起申報的營業單位應特別注意。

國稅局表示,網路申報件數比例逐年增加,至去年止,超過總申報件數一半以上是採用網路申報,顯示網路申報已漸為申報單位所接受。

所以,2006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將於明年(2007年)1月1日起展開收件。但依規定部分所得資料不能以網路方式辦理申報,國稅局也提醒申報單位注意。

包含所得稅法第92條第1項但書規定,營利事業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申報的扣免繳憑單資料。所得稅法第102條之1第1項但書規定,有關年度中營利事業有解散或合併申報的股利憑單資料。所得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姓名無法查填(空白)的所得資料。

合於所得稅法第92條第2項規定,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有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的各類所得資料。非屬當年度的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所得資料。

給付於課稅年度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未滿183天的大陸地區人民、單位在中華民國境內的所得,皆不適用以網路辦理申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