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例大學生離婚案 大二結婚大四想要離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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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例大學生離婚案 大二結婚大四想要離
2006-05-17 20:4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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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七日電)南京一對大四學生在大二結婚後,由於生活沒有著落,成績急劇退步,婚姻難以維繫,女方向法院請求解除雙方婚姻關係。這是中國首例男女雙方都是在校大學生的離婚案。

「南京日報」報導,南京某大學自動化控制系學生王秀蘭(化名)今年二十六歲。二零零二年,她在大學新生聚會上,與法律系新生程志剛(化名)相識。

程志剛來自東北,比王秀蘭大一歲。王秀蘭說,新生聚會後不久,程志剛經常藉故約她吃飯或邀她去跳舞;二零零三年,王秀蘭、程志剛利用「五一」勞動節長假,一起外出遊玩,期間發生關係。回校後,兩人開始在外租房同居。

王秀蘭、程志剛升上大二後,趁著新的「婚姻登記條例」剛實施,偷偷跑到當地民政部門登記結婚。

王秀蘭說:「可結婚一年後,各種矛盾就出現了。」因為沒有固定收入,家裡給的生活費及打工賺來的錢,付房租後就所剩無幾,加上居無定所,影響兩人學業。第二學年期末考試,程志剛有一門課補考,王秀蘭則補考兩門主修課。

生活、課業出現問題後,王秀蘭、程志剛開始互相埋怨。去年初,兩人搬回學校,開始分居,此後雖在同一校園,卻很少見面。

王秀蘭表示,兩個月後,程志剛背著她,與校外一名大他五歲的女子同居,被她抓姦在床;在那名女子的唆使下,程志剛竟當場毆打王秀蘭。

去年十月,王秀蘭以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請求離婚,後因程志剛苦苦哀求,王秀蘭撤訴。不過,程志剛並未悔改,仍繼續與那名女子和其他女大學生有染。

不久前,王秀蘭再度向法院訴請離婚。這起事件昨天進行立案審查,王秀蘭、程志剛告訴法官,他們很後悔在校草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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