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十一日電)香港一對同居男女虐待四個月大的女兒致死案件,今天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兩人誤殺及虐兒罪名成立,各被判處監禁十年。
被告是二十七歲的林偉樹(女嬰父親)及三十三歲的招美詩(女嬰母親),他們被控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在家中誤殺四個月大的女兒林樂恩。
高等法院法官韋毅志宣判時指出,兩名被告多次在家中虐待女兒。其中林偉樹因不堪女兒的哭聲,猛烈搖晃女兒及將她倒吊,並曾以毛巾塞入女兒口中,還企圖將她放入冰櫃;招美詩也曾大力抓傷女兒的肩膊。
他說,驗屍報告顯示,死者身上有六十四處瘀傷,腦部嚴重受損。醫生指出,這些損傷絕非意外或女嬰自行造成,而是被人連續數星期虐打所致。
韋毅志指責兩名被告身為女嬰的父母,應該是照顧女嬰的人,但卻導致女嬰全身有多處傷痕,虐嬰的罪行令人嘔心,所以要判處一個具阻嚇力的刑罰。他宣判裁定兩人各監禁十年,即時入獄。
遭虐殺的女嬰林樂恩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三日在香港伊利沙伯醫院出生,由於女嬰出生時沒有足月,留院約一個月後才返家。到十二月五日,招美詩發現女兒失去知覺,遂致電房東求助報警。女嬰送院時已沒有生命跡象,不久便宣告不治,死因是腦部出血及支氣管炎。
另外,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今天表示,香港虐待嬰兒的情況嚴重,該會去年收到七百多宗虐待個案舉報,大部份涉及身體虐待,百分之五的受虐兒童是兩歲以下嬰兒。
她指出,由於嬰兒沒有表達能力,父母遇到他們經常哭、拒絕進食就會容易發脾氣及憤怒,可能因此打兒童發洩,因此新生嬰兒的父母特別需要支援。
張慎佳建議父母若不懂處理,要離開現場,保持冷靜以及尋求專業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