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破案 日警方引進公費懸賞制度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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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破案 日警方引進公費懸賞制度
2007-05-01 14:45 中港台時間|05-01 01: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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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芳明東京一日專電)日本警察廳今天開始首度實施「公費懸賞金制度」,以期協助警方破案。針對重大兇惡犯案,提供情報而導致破案者,最高可獲得三百萬日圓(約兩萬五千美元)的獎金,若是連續殺傷小孩等特別案件,則獎金金額最高可達一千萬日圓(約八萬三千美元)。

儘管利用公費懸賞金協助破案制度在外國已是常見,日本警方長期來對使用公家費用買情報的作法態度消極。但是,隨著治安惡化,加上利用探聽消息方式協助破案的手法日趨困難,迫使警察廳決定引進這種方式來協助破案。

統計指出,利用探聽方式破案的比例由一九八九年的百分之十二點七跌至去年的百分之五點一。

警察廳今天即宣佈針對五件重大犯案提供懸賞金,懸賞期間一年,並計畫年內再增加其他重大犯案,列為懸賞對象的犯案一年可能達四十至五十件。

嫌犯被鎖定且列為通緝犯案件的報案獎金最高是一百萬日圓,嫌犯不明案件的獎金最高可達三百萬日圓,若是小孩連續遭傷害等特別案件則獎金最高可增至一千萬日圓。

警方列為懸賞對象的案件主要有兩類:一,警方設立專案小組辦案,在事件發生半年後尚未破案的殺人或強姦等兇惡犯案;二,有關奧姆真理教等被警察廳指定為特別通緝犯案件。

警方將根據情報提供者對協助破案的貢獻度來決定獎金金額,若提供者達一人以上,獎金將均分。

日本警方是參考問卷調查和自費懸賞金等資料而決定公費懸賞金的金額。

警察廳的統計指出,受害者遺族刊登廣告利用自費提供懸賞金以期協助逮捕兇手歸案迄今共有三十七件,其中,懸賞導致破案的有五件,懸賞期間,警方經由搜查而逮捕犯人歸案的則有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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