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7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9月17日報導)一名三十六歲電腦商店男東主,因為出售載有盜版電腦軟件的電腦,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五個月。
此案是同類案件中首次被判監禁。海關人員於三月十三日搜查位於元朗的電腦商店,發現被告人售賣載有盜版電腦軟件的電腦。
行動中,海關檢獲二十七隻盜版電腦軟件光碟和一部載有盜版電腦軟件的電腦,總值約五千元。涉及的盜版軟件包括操作系統軟件和辦公室應用軟件。
海關發言人強調,海關人員會繼續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保護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