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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
【大.纪.元;10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廖素贞云林报导)为确实掌控、管理辖内固定污染源之排放状况,改善环境空气品质,推动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防制费之征收,减少污染排放量,落实固定污染源之管制,云林县环保局委托台湾曼宁公司进行辖区内公私场所污染源的管制与许可执行作业。
执行期程为99年5月3日至100年3月31日,分三阶段向环保提出进度报告,由环保局邀集专家学者进行审查。第一次进度报告于8月2日提送,10月5日召开审查会。管制对象为六轻以外固定污染源,工作内容包括:许可审查及后续查核管制、现场稽巡查作业、各项申报作业审查及现场查核、空污费征收作业、加油站管制、办理紧急应变及各项宣导会议。
县府表示,经由计划执行,在行政面上可协助环保局确实掌握本县辖区内公私场所之污染现况、防制设备及污染物排放量与落实污染者付费之精神,并藉由稽查、巡查、检测作业与许可查核等工作,达到改善本县辖区内空气品质之终极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