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16日讯】(纽约讯)一位来自中国的学生,因为曾经和他的同学一起练法轮功而害怕受到迫害,进而偷渡来到美国。在来美的一年后,他提交了政治庇护的申请。尽管在递解听证时他给法官提交了很多证据,包括:在国内参加了法轮功, 也参加了反对迫害法轮功的抗议活动,还有他的其他参加法轮功的同学被抓的证据等,但是,最终他的庇护申请没有被批准。主要原因是他没有在来美后“一年期” 中提交申请。
根据“社会服务调查网络”的研究表明,很多符合资格的庇护申请者却因为“超期提出申请”的原因而被拒绝。
前不久, 一篇来自“人权第一”组织的研究报告也证实了这一点。一些法官不是注重庇护案子本身的情况,而把注意力过多地放在庇护申请的期限上面。
其实,一年内申请的规定是由国会批准的,是为了避免在庇护申请中的虚假和欺诈行为。但是,就是这样一条规定却使很多本来有理由和资格的庇护申请者没有能够受到保护。
事实上,对于庇护申请者,美国是世界上最富有同情心的国家。仅仅在2009年,美国就批准了超过22000个庇护案子。在美国,当其他的移民问题都引起争议的时候,庇护却在国会得到了跨党派的支持。
看看纽约自由女神像基石上所篆刻的诗句吧,那是爱玛.拉扎罗斯(Emma Lazarus)所写的:“送给我,你受穷受累的人们,你那拥挤着渴望呼吸自由的大众……”
根据其他可靠渠道的信息,超过三分之一的庇护申请者是在一年期过后申请的。在过去的十年里,其中可能有近21000个案子应该得到批准,如果是在一年期中申请的话。
很多超期申请者是因为开始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等他们知道并决定申请的时候,就已经过了一年的期限。一些庇护申请者,在申请失败后回到母国,却受到了政府的监禁。
另外,同样都是超期申请庇护,来自不同国家的申请者却有着不同的命运。比如,来自伊拉克的寻求庇护者,超期申请者中只有17%遭到拒绝批准。而来自危地马拉的申请者却有75%遭到拒绝。
当然,努力消除庇护申请中的作假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靠规定申请期限这一措施好像并没有解决造假的问题。相反,“一年期”内申请的规定却对许多延期寻求庇护者造成了不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