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J1签证人员“两年回国服务期”的豁免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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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J1签证人员“两年回国服务期”的豁免
文/奥达世律师
2010-11-20 09:43 中港台时间|2013-01-23 11:1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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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0年11月20日讯】(纽约讯)我们最近代理了一位持J1签证来美、需要回国服务两年的医学博士的案子。我们为她做了“豁免回国服务两年”的申请,理由是,她在纽约一家医院工作,参与治疗感染放射而生病的患者。因为她的工作对于这个项目所起的不可缺少的作用,而且,在她的国家也没有类似的项目,如果回国她的技能也会因而浪费。

所以,原子能委员会批准了她的申请,而且豁免申请也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因此,她可以在美国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两年回国服务期限的要求

持J1签证的人员,在合法居留的时间到期时,有的需要回国服务两年。之后,他们可以再申请移民或非移民签证来美。

以下几类持有J1签证的人员必须要回国服务两年:  

1) 接受由美国政府、或机构、或派出国政府机构的部分或全部、直接或间接赞助的人员;

2) 从事某种特殊技能的人员,这些技能出现在国务院的技能表中。每个国家选定人员来美学习,之后要回去为派出国贡献他们的技能,并至少要回国服务两年。这个技能列表是会更新的。

3) 持J1签证的人员来美接受医学培训和医学院专业教育。

◆豁免服务两年期

只有经过国务院的推荐后,向移民局提交的豁免申请才能被批准。

被批准的理由可以是以下的几个方面:因为信仰、宗教或政治观点回国要受迫害。或者如果回国,会给在美的配偶或子女造成极端困难,比如孩子有严重的健康问题需要照顾。另外,也可以基于派出国家发出“不持异议信”来申请批准豁免。只要派出国的驻美使馆或机构发出“不持异议信”, 一般来说,美国国务院也是会批准豁免的。  

如果是美国的联邦机构认为此人在美符合公众利益,而且如果其离开会影响某重大项目,基于此提出的豁免请求总能得到国务院的批准。  

对于医学研究人员,如果联邦或州政府机构认可申请者的工作会有益于特定人才匮乏的医学领域, 这种豁免请求也可能获批。    

针对州政府所属机构而言,相关公共健康机构每年可以推荐30个豁免名额。条件是:持J1签证人员如果是政府资金资助的,他要得到本国的“不持异议信”。另外,在得到豁免后的90天里,他要在某健康机构做全职工作,而且此健康机构在人才紧缺地区有提供医护和医药服务至少三年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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