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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2日电)为降低烟品对儿童、青少年的吸引力,国民党立委廖国栋提案修改烟害防制法,规定烟品容器标示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图文资讯面积,由现行不得小于容器面积35%,提升至60%。
廖国栋指出,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烟品容器最大面积需印制大幅且写实的警示图文,容器两侧应详述烟品危害成分,且烟盒的其他面积应采取素色包装;换言之,就是努力将烟品容器,转换成为提供烟害资讯、叮咛瘾君子戒烟最直接的工具。
根据现行烟害防制法规定,烟品容器明显位置处,应以中文标示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图文与戒烟相关资讯,标示面积不得小于35%。
不过,廖国栋认为,国际间已有许多国家要求烟品包装警示图文面积不得低于50%以下,澳洲政府甚至要求烟品容器最大面积印制正、反面100%及90%的烟品警示图文,让消费者有所衡酌。
因此,他提案修改烟害防制法第6条条文,规定烟品包装标示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图文资讯面积,由现行不得小于面积35%,提升至60%,降低烟品对儿童、青少年的吸引力。
此外,廖国栋指出,中南部市面上充斥许多白牌烟品,销售管道多藉由小杂货店或槟榔摊贩售,销售手法常称该类烟品为免税店购买的免税烟品;但烟酒税法明确规定,免税烟不得转售,违者以贩售私烟处理。
他说,免税烟品包装与一般完税烟品包装并无差别,烟品健康捐自民国98年调高至每包新台币20元后,海关查获违规携带烟品入关数量激增;有些网路商家更在网路上发文,以“代购免税烟品”名义贩售烟品。
针对这种现象,廖国栋说,修正草案也规定,免税烟品必须于内外包装盒加注免税烟品不得转售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