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揭密--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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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揭密--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
2010-12-25 10:42 中港台时间|12-25 10: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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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2月25日讯】(美国之音2010年 12月 24日报导) 维基揭密网站公布的敏感信息在美国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新闻媒体应当刊登机密信息吗?这样做是否会损害国家安全?美国人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究竟意味着什么?拥有言论自由可能和国家安全发生怎样的冲突?

维基揭密网站公布的国家机密导致媒体对有关美国政府不愿意公之于众的信息进行了成篇累牍的报导。

*人民有知情权*

露西.达尔格里甚是新闻出版自由记者委员会的执行主任。她说:“在这个国家,我们都对自己有权知晓这些信息有更多的期许。我们有权知道政府在如何使用我们纳税人的钱。”

达尔格里甚说,美国人有权不受政府的审查和控制,自由地发表言论,这中间当然也包括新闻记者。不过也有例外,那就是,发表或者出版刊登的言论不得导致重大伤害或者暴力行动。

*公开机密损害国家安全*

前美国中央情报局分析师詹姆斯.布鲁斯表示,公开机密信息损害美国的国家安全,因为这会把秘密告诉美国的敌人。

他说:“他们跟踪美国新闻媒体时,就会发现大量有价值的宝贵信息,了解我们是如何搜集情报信息的。然后他们就会利用获取的这些信息来针对我们的情报搜集能力制定出反制措施。通常,新闻界并不真正理解、不能从专业的角度理解,公开机密信息会造成怎样的损害。”

*记者的责任*

哈吉特.利莫尔是美国专业记者协会的主席。她说:“我们并非不计后果地对待机密信息,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这些信息公之于众。如果我们不是某一领域的专家,我们就会寻求专家的帮助,以确保我们登载的信息是准确的。”

利莫尔指出,在发表一篇报导之前,记者有责任权衡报导所带来的任何潜在的损害,并对信息进行核实查证:“我们只是寻找我们觉得会有助于公众进行讨论的信息,也许对政府的行事方式提出疑问,以便找到更好的方式。这就是我们的作用。”

但是前中央情报局分析师詹姆斯.布鲁斯认为,记者们缺乏责任感。他说:“我认为司法部过度限制了自己找出那些散布高度机密信息的记者、并要求他们承担责任的能力。”

美国政府没有能够成功地对获取机密信息后发布相关报导的媒体提起法律诉讼。现在,由于互联网使得机密更加容易外泄,一些国会议员希望修订1917年制定的间谍法案,以更好地保护机密信息。(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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