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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田裕斌台北3日电)台湾证券交易所针对信用交易发布新措施,股价波动若过度激烈,将针对融资比率及融券保证金成数进行调整,相关措施自明年元月3日起实施。
证交所表示,个股符合证交所公布注意交易资讯暨处置作业要点第6条第3项规定,最近30个营业日内第 2次以上发布处置者,证交所得于处置期间降低该证券融资比率 1成及提高融券保证金 1成。
若该档个股因股价波动过度剧烈、成交量过度异常或股权过度集中等情事,正执行降低融资比率 1成及提高融券保证金1成期间,再次发生第2次以上处置者,处置期间累计应降低融资比率2成及提高融券保证金2成。
证交所表示,股价波动过度剧烈的标准,包括台湾存托凭证 (TDR)与原股收盘价溢折价超过50%,且收盘价为最近 6个营业日最高溢价或最低折价者。
证交所指出,由于现行股价波动过度剧烈认定标准中,有与同产业证券股价作比较,为解决同产业仅有 1档有价证券时,股价波动过度剧烈无比较基础,也增订可采样柜台买卖中心 (OTC)同产业证券予以比较,如仍无同产业证券时,则排除比较同产业证券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