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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争女官司 初判与孙志浩共同监护
2010-08-31 16:20 中港台时间|2012-04-22 14: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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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8月31日讯】艺人贾静雯与前夫孙志浩为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2人今天出席台北地院聆听最后判决,依双方所提出的条件,皆适合担任监护人,只是梧桐妹还小,对于想和爸爸,还是妈妈住的问题,都没有给肯定答案,因此法院酌情后裁定由双方共同监护。

据台湾媒体报导,法官考虑梧桐妹还没有成年,并希望贾静雯和孙志浩能够化解彼此对立冲突,不要让孩子在父母之中做出选择,因此裁定由两人共同监护。

因为孙志浩提出完整的教育计划及较高的生活照顾资源,所以由孙志浩担任主要监护人,并获准可带梧桐妹到美国念幼稚园,而贾静雯可以赴美照护。

只是未来无论是跨海赴美还是来台照顾,将又是两人未来要面对的问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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