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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内进出监狱 罗涵获交保
2010-09-25 13:05 中港台时间|09-25 13: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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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9月25日报导】(中央社洛杉矶24日法新电)法院发言人表示,洛杉矶法官今天同意让女星琳赛罗涵(Lindsay Lohan)以30万美元交保,显然逆转先前要她入狱的命令。

24岁的罗涵之前接受法院勒令的药检时,在古柯碱项目验出阳性反应,今早出庭遭比佛利山高等法院法官佛克斯(Eldon Fox)拒绝交保,当庭被戴上手铐、带离法院。

但是今天傍晚,另1位法官裁定交保金额、并要求她在24小时内戴上电子监测器。

名人八卦新闻网TZM披露判决逆转,乃因加州法律让轻罪被告享有交保的机会。法院发言人帕拉奇尼(AllanParachini)告诉法新社,“交保金额是30万美元。”

由于违反酒驾案假释规定,罗涵7月6日被判刑90天、外加进入勒戒中心90天。不过由于监狱过度拥挤,她仅服刑13天便前往勒戒中心接受治疗。(译者:中央社陈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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