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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涉不良打工场所 家长姓名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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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1年01月12日讯】(大..;记者李曜宇台湾高雄报导)寒假又快到,为打工赚钱的青年学子,往往不注意就沦为歹徒的肥羊,或涉足不当行业。高雄市苓雅警分局特别提醒家长,如果明知子女在妨害其身心发展之场所,从事侍应服务生工作,而不加以制止者,可处以多额罚锾,并公告家长姓名。

为防止学子假期打工涉入不良场所,苓雅分局指出,因依儿少年福利法第29条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应禁止儿童及少年充当不当场所的侍应或不正当之工作。

并提醒,如家长明知子女从事,而不加以制止者,依据儿少年福利法第57条可处以多额罚锾,并公告家长姓名。警局还特别提点,请为人家长者不可不慎,以免遭公告姓名使家族蒙羞。

“轻松月入十万”、“有困难可预支薪水”、“内勤,无业绩”、“时段任选当日领薪”分局也指出这些都是广告花招,为诱骗无知青少年打工上当的术语。并提供“五不”防范招数,包括:一、不要先买产品;二、不要先缴会费;三、不要刷卡;四、不要签不清楚的合约;五、不要给对方自己重要证件。

“五不”招数防止打工学子沦为肥羊,员警指出,学生寒假打工常遇陷阱多为金钱诱惑,工作内容多半会和应征时的内容不同,因此熟稔“五不”原则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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