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10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敬一报导)10月13日,网传刚刚借壳上市的“浙报传媒”卷入一起受贿案,案件源于一宗最高检的全国性大案。案中有一人批捕,一人取保候审,浙报界数十人被请去“喝咖啡”。此消息引起广泛关注。经济学家认为,该事件信息不透明,涉嫌隐瞒投资者。
网爆浙报传媒涉大案
中国经济网报导,13日上午,官方认证的《证券市场周刊》编委的“李德林”通过新浪微博对外称“一传媒集团,刚刚借壳上市,检察机关就查出了大案,受贿性质的”。消息一经发出便引起了网友的广大关注,并将目标锁定于9月29日刚刚借壳上市的浙报传媒。
“李德林”继续披露称:“浙报传媒借壳成功,何小其辞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及其兼任的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温州浙报文化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三江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信和报业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小其跟大案有关。另一位高层,稍后披露。”
“李德林”还称:“浙报案源于一宗最高检的全国性大案。有说,浙报案中有一人批捕,一人取保候审。级别都很高。不过,浙报案仅仅是冰山一角,浙江报界数十人被请去喝咖啡,调查还在进一步深入。”
信息披露或存瑕疵
京华时报报导称,为何副总经理何小其9月28日即已辞职,却在10月11日方对外披露?若何小其辞职与受贿有关,仅仅一句“个人原因”是否合理?这其中,浙报传媒是否存在信息披露瑕疵?
重庆某财经学院李仁锋老师(化名)对大.纪.元;记者表示:“隐瞒公司信息对上市公司来说也绝非好事,它将损害公司形象,至少该事件信息不透明,涉嫌隐瞒投资者。市场经济有一个社会交往的帝王规则:诚实信用原则。想把官场的那一套拿来骗人不是那么容易的,股民会用脚投票,让它交点学费、学会重新做人。”
他说:“既然该受贿案件与报社采编系统采购有关,而采编系统却是上市公司的一个硬件设备,怎么能说该受贿案件与上市公司无关?无非是怕影响上市公司的股票行情,最终的结果是欲盖弥彰,公众不是傻瓜!”
李仁锋老师说,《证券法》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中国经济网报导,大同证券IPO投资顾问刘云峰表示,假设何小其受贿属实,但因其所任职位较多,在未了解其在所任何职、为何受贿前,难以判断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经营,但浙报传媒以“个人原因”披露其辞职原因,存在避重就轻的嫌疑。
报导称,目前来看,无论受贿事件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实际运营,均会对其股价造成不利影响。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洪明表示,无论受贿事件属实与否,浙报传媒均存在信披延迟的瑕疵,不排除其是为了避免辞职之事对正常上市的影响。此外,浙报传媒还存在法人治理结构漏洞的嫌疑。
浙报传媒借壳上市ST白猫告别A股市场
21世纪经济报导,9月21日晚间,*ST白猫(600633,SH)发布公告称,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企业名称为“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此之前,白猫股份原有资产与负债与浙报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报控股拥有的报刊传媒类经营性资产进行置换。9月19日晚间,*ST白猫发布公告称,浙报发展、钱报公司等16家公司相应股权已经履行完产权交割手续,其产权已经转移至白猫股份名下。而白猫股份原有的申康清洁等4家公司的相应股权已经置出至“美加净日化”名下。
日化企业白猫将正式告别A股市场,浙报传媒“借壳上市”。
责任编辑:姜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