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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职场性骚 建设公司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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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雅筑台北30日电)台北市劳工局今天表示,某大建设公司员工赴欧洲出差期间遭男同事性骚扰、某补习班员工遭老师性骚扰,但主管或业主均未妥善处理积极调查,分别开罚新台币25万元及10万元罚锾。

台北市劳工局表示,在台北市政府性别工作平等会16日的第41次会议中,审定两案为性别歧视,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3条第2项,雇主在知悉性骚扰情形时,未采取立即有效的纠正及补救措施、善尽职场性骚扰防治义务,因而开罚。

台北市劳工局长陈业鑫表示,某大建设公司女员工到欧洲出差期间遭遇性骚扰,但基层主管却以未亲眼所见为由,未给予员工必要协助,回台湾向高阶主管报告后,事件就无疾而终。

女员工后来离职,公司竟以员工出国考察后离职造成损失记1支大过并扣薪惩处,员工不服,向劳工局申请召开劳资争议调解会议时,才揭露性骚扰事件。陈业鑫表示,公司未依法调查处理,未顾及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是遭遇职场性骚扰。

经过劳工局调查发现,该公司的工作规则、劳动契约皆无规范劳工出国后须再服务一定期间,且针对性骚扰,雇主却不作为,经台北市性别工作平等会认定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3条及第36条规定,重罚25万元。

另外,某补习班员工向班主任反映遭老师性骚扰,但迟未处理,后来安排课程时,又让该员工与骚扰者同组,在员工强烈要求下才召开会议讨论,会中补习班代表一直强调性骚扰为当事人私事,不认为雇主有处理的责任,且过程中诸多不相干人员进出,不顾员工隐私,因此依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3条第2项规定,开罚10万元。

劳工局强调,不论事业单位经营规模皆应有防治职场性骚扰的义务,不该消极处理、毫无作为,相关资讯可洽询台北市民热线1999转分机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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