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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殴
【大.纪.元;2011年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月琴台湾宜兰报导)日前宜兰发生一起青少年聚众斗殴事件,礁溪警分局经调阅路口监视画面追查可疑车辆及调查现场遗留人、物证后,自28日起循线将涉案10多名青少年通知到案说明,分别依其涉案状况依相关法令移送裁处,另依据当日所调阅监视画面将数名青少年未戴安全帽、闯红灯、遮蔽车牌、两车以上共同以危险方式在道路上行驶、红灯右转、拆除消音器等交通违规恶行,依据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告发,祭出罚单10余张,估计裁罚金额约达新台币42万2千2百元。
据警方调查这起集体斗殴案件系起因于一群年轻人于25日在KTV唱歌时发生口角,隔天两派人马相约在宜兰市谈判,不料双方谈判破裂,遂演变成街头斗殴,飞车追逐。双方人马由宜兰市一路驾车追逐,为闪避警方追捕,部分人车逃逸至礁溪乡龙潭村,谁知冤家路窄,双方于三皇路上再度狭路相逢,互持球棒、木棍斗殴、砸车再度爆发冲突,警方到达现场时即一哄而散,涉案青少年平均年龄约20岁左右。
礁溪警分局黄志祥分局长表示,警方绝不容许青少年聚众斗殴、街头追车等恶行,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4条第1项明文规定,意图滋事,于公园、车站、轮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场所,任意聚众,有妨害公共秩序之虞,已受该管公务员解散命令,而不解散者,可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一万八千元以下罚锾。另有关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以本案为例,单一部机车所犯之上述数种交通违规行为,总裁罚金额可高达新台币4万2,200元,希望民众能引以为戒。警方将持续秉持着勿枉勿纵、严格执法的精神,杜绝类似案件再度发生。
(责任编辑:陈玟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