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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对醉驾量刑不上诉 判决今日正式生效
2011-05-31 08:22 中港台时间|05-31 19: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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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1年05月31日讯】中国内地音乐人高晓松因醉驾被判处拘役6个月,这是危险驾驶罪量刑的最高限。有公众认为高晓松应该上诉,但高晓松昨日(5月29日)首次对是否上诉表态:“坚决不上诉”。因此判决书从今天开始生效。



据《京华时报》报导,昨天下午记者从北京东城法院获悉,因高晓松没有提起上诉,对其判决书从今天开始生效。



5月9日晚,高晓松因醉驾发生事故,造成4车追尾、3人受伤。交警认定构成醉驾于次日将其刑拘。5月17日,东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晓松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上诉期为10天。



对这个危险驾驶罪的最高量刑,高晓松律师高明告诉他有权上诉,而且公诉人也肯定了他的悔罪表现,法官会酌情从轻处理。但高晓松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国家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制裁,彻底反思,坚决不上诉。此前,他的助理也已在微博发布其意见:“不上诉,再次抱歉:对不起……”



至昨天下午6点,东城法院尚未接到高晓松的上诉状。这意味着,高晓松将在东城看守所服刑至今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湘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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