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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
【大.纪.元;6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5日电)郑姓男子与妻子离婚后,他的女儿有一次申请户籍誊本,赫然发现竟多了个弟弟,女儿告诉母亲后,母亲提告向郑姓前夫索赔。台北地方法院判郑男应赔新台币30万元。
根据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郑男与王女结婚10多年后,男方到中国大陆经商,夫妇因而渐行渐远,并于民国97年离婚。
王女指出,女儿申办户籍誊本,竟赫然发现多了个弟弟,才知道原来父亲早就外遇还与别人生下儿子。王女不满辛苦独自在台养育小孩,还扛起负担家计和照顾公婆的责任,郑男却背地外遇另结新欢生子,郑还在离婚不久就和外遇对象结婚。因此向郑男求偿200万元。
郑男则表示,当初赴陆经商不善而公司倒闭,为怕公司债务影响到王女才离婚,且他离婚前早向王女坦承婚外情,王女还说“有婚外情,我们不离婚,我要做大的”。他并指前妻王女对公婆不孝。
法官审理后认为,郑男在两造仍有婚姻关系时,出轨通奸生子,破坏家庭生活的圆满幸福。因此判决郑男需赔偿王女30万元,全案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