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6日电)经济部智慧局今天表示,各地里民活动中心供民众所使用伴唱机其实属公开演出行为,依法需获授权,近期内将请业者提出合宜费率方案,未来只要付费使用,就不用担心侵权问题。
近来智慧局接获反映,由音乐著作权利人组成的国内集体管理团体,近日向各县市政府里民活动中心等场所,主张其使用电脑伴唱机应取得公开演出的授权,已引发争议,造成里民忧心被告侵权。
因此,智慧局23日邀集国内3家音乐著作集体管理团体(MUST、MCAT及TMCS)共同研商里民活动中心使用电脑伴唱机合理授权方式,现已获得共识,未来民众将能继续安心使用电脑伴唱机,不必担心被侧录或被告。
官员表示,区公所或里民活动中心负责人也愿意和业者洽谈如何支付授权费用,不过在协商授权期间,音乐著作集体管理团体释出善意,同意暂不行使刑事追诉权,也不进行侧录或搜证,让里民活动中心可继续使用电脑伴唱机,协商过程也未设定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民间团体个别与业者洽谈,洽谈价钱不一。官员认为,既然使用情形相同,不应有差别待遇,未来智慧局会请业者提出费率方案,届时将邀集著作权咨询委员审查,待通过后会通知各县市政府,再由地方与业者进行协商。
官员强调,未来将要求业者不得收取高于所审议通过费率,也会尽量让各县市收费标准趋于一致,此外业者与各里民活动中心所洽谈的费率也应公开透明,不得设保密条件。
官员说,近期内将请业者提出非营利使用费率方案,希望年底前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