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5日报导】(中央社华盛顿15日法新电)在美国堕胎合法化40多年后,最高法院因受理案件,而再次接触到这个热门议题。本案涉及在堕胎诊所附近的抗议权争议。
美国最高法院所审理的是麻州1项法律所遭到的言论自由质疑,这项法律为堕胎诊所大门四周划定了缓冲区。
在最高法院进行辩论时,反对和支持堕胎权的活跃人士将在法院外摇旗呐喊。
尽管相关上诉案件增加,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仍令司法观察人士意外地决定,仅就次要问题加以权衡,而规避了争议核心,以免可能再次作出1973年对“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所作判决。当年的判决使堕胎得以合法化。
这些大法官13日拒绝受理与亚利桑那州法律相关的案件,这项法律禁止女性在怀孕20周后堕胎。去年1个上诉法院以违宪为由,宣告这项法律无效。
这是最高法院拒绝受理奥克拉荷马州1项限制医生堕胎权的法律后,在本开庭期第二次决定,不让堕胎管制法复活。
最高法院并将1个州法院废除所谓堕胎丸使用限制的判决,维持原判。
然而最高法院去年11月却拒绝封杀德州的1项新法律,其中规定,诊所医生若无在附近医院安排病人住院的决定权,这家诊所即不得施行堕胎手术。当时的判决结果使德州1/3的堕胎诊所关门。
最高法院在前后判决分歧下,未来审理这个争议性问题的方向,难以预言,尤其立场保守的大法官目前占有多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