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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首例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案 姜忠勤获刑13年
2018-08-13 01:42 中港台时间|2025-10-22 03:2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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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8年08月13日讯】涉嫌在1999年9月迫害死当年只有42岁的法轮功学员赵金华的中共政法委官员姜忠勤,现在被判刑13年。赵金华是第一名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而姜忠勤除涉嫌赵金华案,手上还沾有其他法轮功学员的鲜血。

中共官网日前发布消息:原山东烟台市“610办公室”主任姜忠勤,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据《明慧网》报导,姜中勤在任招远市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对法轮功学员赵金华被迫害致死负有责任。

姜忠勤曾任山东莱州市过西镇镇长,因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1999年起,任山东招远市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后被提升为烟台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

据报,第一例海外媒体广泛报导的法轮功学员赵金华被迫害致死一案,直接责任人之一就是姜忠勤。

《明慧网》报导,1999年9月27日,42岁的农村妇女赵金华,在田里干活时,被山东招远市张星镇派出所绑架,警察用各种手段折磨她,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10天后,赵金华被迫害致死。

另外,从2005年到2015年,姜忠勤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多次列入追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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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

责任编辑: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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