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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召开理事会遭闵熙珍拒绝 HYBE走法律途径
要求召开理事会遭闵熙珍拒绝 HYBE走法律途径
经纪公司ADOR的CEO闵熙珍为HYBE相关议题召开记者会。(Chung Sung-Jun/Getty Images)
2024-04-29 17:04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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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24年04月29日讯】(大..;记者曾薇心编译报导)HYBE与旗下子公司ADOR负责人闵熙珍关系不合本月浮上台面,25日HYBE向闵熙珍提告,闵熙珍召开记者会反击,双方矛盾持续激化。29日又传出闵熙珍拒绝召开理事会,而HYBE诉诸法庭,提出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申请。

HYBE今日(29日)透露,闵熙珍本日上午回复电子邮件,告知HYBE她将不会按HYBE的要求在30日召开股东大会。

此前HYBE以“闵熙珍涉嫌夺取公司经营权”为由,对闵熙珍展开监查调查,并向其提告。此外,HYBE也为了更换ADOR的负责人,而要求在30日召开股东大会。

对于此要求,闵熙珍本日以两点回应HYBE,表明“HYBE要求更换ADOR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成员本身就是违法的”,以及“以监查召集理事会并非其权限,这没有法律依据”两点,拒绝HYBE要求召开理事会的要求。

而HYBE的相关人士对此表示,由于公司章程中拥有对理事职务执行进行监查的权限,也有权召开理事会,以及未获回复时直接召开理事会的权利,因此难以接受闵熙珍不回应的理由。

为了召开理事会,HYBE已由法律团队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许可申请,预计将费时3周才能得知申请结果,而获得法院许可的15天后才能召开股东会。因此HYBE自提出申请至实际获准召开临时股东会,预计将费时1个月至2个月。

责任编辑:刘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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