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0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秋生综合报导)美国国务院周三(10月15日)公布了今年11月移民签证排期公告,其中包括了A表:绿卡最后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和B表: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在“绿卡最后批准排期”的亲属移民(Family-Sponsored)方面,在中国大陆出生的五个类别申请人中,只有F2B类别(永久居民年满21岁及以上未婚儿子和女儿)前进九天,其余都在原地踏步。详情如下:
在“绿卡最后批准排期”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方面,对于在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第三优先其他(非技术)劳工类别中,前进幅度最大,为9年6个月;第四优先倒退幅度最大,为7个半月;第一类优先从“有名额”(Current)转为等待排期。
“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亲属移民方面,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只有F2A、F2B类别稍有前进。
亲属绿卡递交申请排期
“递交申请排期”职业移民方面,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第三优先其他(非技术)劳工类别前进幅度最大,为10年4个月。
注释1:
表A提供的是移民局可以批准绿卡的日期,在公布的日期之前递交申请(petition, e.g. I-140/I-130/I-526)的申请人,有望在当月获批。
表B是移民局可以接受绿卡申请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申请人的优先日期通常写在提交Petition申请后的收据通知(Notice of Action)、劳工证批准函或I-140收据上,一律早于表A,申请人的优先日期早于表B中公布的时间,就可以在当月递交I-485申请。
注释2: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注释3: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约14万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 第二优先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 第三优先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 第四优先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其中非预留(Unreserved)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区域中心项目,预留(Set-Asides)项目包括农村地区、高失业率地区和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注释4:
就美国移民政策而言,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及澳门被视为独立的辖区,港澳港签证配额不计入“中国大陆”类别,但是,基于中共“一国两制”政策,香港现已纳入与中国大陆相同的EB-5签证排期系统。
资料来源: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署官方网站签证公告(移民排期)专页
责任编辑:叶紫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