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6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总统赖清德29日在新竹举行“团结国家十讲”第三讲,他质疑在野党过去一年多来是否真的通过福国利民的法案,还是都在进行政治对立?他强调,自己当过立委12年,从没看过立法院通过的法律竟被判决违宪,且侵犯多个部会的《宪法》职权,真的是史无前例。
赖清德本次报告的主题是“宪政体制”,他在演说开头耗时逾20分钟,详细回顾《中华民国宪法》修法过程。他表示,《中华民国宪法》源于1936年的《五五宪草》,反映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思想,1947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但不是有《宪法》就有宪政,不是有《宪法》就有民主的宪政体制。
赖清德说,1946年颁布《宪法》后不到两年,1948年就颁布《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1949年5月20日实施戒严长达38年,历经台湾社会不断的追求民主,再经过1990年的野百合学运,台湾后来经历7次修宪,“都是先烈的血汗”。
他表示,第5次修宪当时是国民大会发动的,内容是国大代表延任两年,改由比例代表制产生300人,但最后释字第499号解释认定修宪无效。原因是大法官解释“《宪法》本质重要的条文是不可以改的”,包括民主共和国原则、国民主权原则、权力分立制衡原则、保障人权原则等重要原则,“不是表决多数赢就可以了。”
赖清德说,从《五五宪草》或1946年所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台湾都是没有派员参加的”,一直到前后7次修宪,台湾人民才是修宪的主体,建构了“以台湾为主体的民主宪政体制,民主就是人民作主的宪政体制。”
赖清德也强调,五院是相互尊重、相互制衡,台湾是五权宪法的体制,别的国家是三权分立,五院都一样大,没有谁大谁小,要互相尊重,这是《宪法》的精神。
在细数各部会《宪法》职权后,赖清德话锋一转,他批评在野党过半数的立法院表现,“是不是有真的通过福国利民的法案,还是都是一些政治对立的法案?”
赖清德表示,立法院在他宣誓就职后,通过《立法委员职权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引发社会很大的冲突,这些法案后来被大法官宪法法庭判决违宪,“这是很可惜的,花了这么大的功夫,造成朝野那么大的冲突。”
赖清德坦言,“我当过立法委员12年,担任过三届立法委员,没有看过立法院会通过一个法律,竟然被判决违宪,而且侵犯了那么多院的《宪法》职权。从来都没有,台湾有史以来从来都没有。”
他批评立法院没有反省,后来又分别通过《财政收支划分法》、《宪法诉讼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警察人员人事条例》、中央政府总预算等法案,质疑“过半的在野联盟在立法院的表现,有没有符合社会的期待?”
赖清德最后说,他身为总统也是《宪法》的守护者,有责任维护《宪法》的五权分立,确保国家体制的完善。期盼在宪法法庭的正常运作,以及社会大众的高度参与之下,让国家的宪政体制得以回归正轨、相互尊重、团结一致,持续守护台湾。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的使命。◇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