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社之声】中共“海外警察站”案的焦点
人气 674

【大..;2025年09月19日讯】纽约长乐公会前会长卢某遭联邦起诉“外国代理人”,案件进行已逾两年,目前处于Rule 16 Production阶段,也就是检方依据规则向辩方提供特定类型证据与资料的程序。其胞弟与长乐公会近日公开替其鸣冤,声称此案是针对华人的不公行为,试图施压联邦检方撤案。

依目前情况推测,该案恐怕还需约半年才会更为明朗。社会关注的核心在于,司法程序能否还原真相、公开证据,并完整呈现事实。至于是否涉及“猎巫”或“种族歧视”,仍须待程序终结后才能作出判断。

从多起媒体报导的案例来看,诉讼的结局往往并不单一。以美国历史上最受公众关注的O.J.辛普森案为例,即使获判“无罪”(Not Guilty),也不必然等同于“清白”(Innocent)。法律本身存在局限,判决结果可能受到程序、证据细节影响;其真正意义在于透过过程将事实公开,让社会自行评判。

在卢案的记者会上,代理律师仅就“海外警察站”争议作出辩解,对于其接受纽约中领馆指令、动员阻止法轮功在华府和平请愿的任务,则未予否认。

根据起诉书,当FBI询问他是否曾协助中共定位美国人时,他一方面否认“从未做过任何非法行为”,另一方面又承认“确曾受命打听法轮功讯息”。另有证据显示,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事务的中共公安部“610”官员曾到访其位于福建浮岐村的住所“参观指导”,并与其合影。

这些前后矛盾的细节反映出:一名长期受中共宣传影响的人,或许真心认为,协助中共政府收集法轮功情报,甚至在海外支持中共的打压行动,并不违法。

此案凸显的,不只是个人选择的问题,背后还牵涉庞大的中共宣传和思想控制。当中共用官方权威不断输出抹黑法轮功的说法时,人们的认知和行为就会在潜移默化中被塑造。

这种现象并非卢案独有。美国近期发生的两起谋杀案,都揭示了某种人群效应——当许多人表示赞同时,行凶者可能误以为自己的行为正当化:健保执行长汤普森遭杀害,凶手被部分人奉为“英雄”;保守派倡议人士查理·柯克(Charlie Kirk)被刺杀后,也有人替凶手辩护,甚至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

一名中国女学生甚至在社交平台上公开发表视频,支持政治暗杀,并引用毛泽东的语录称“反动派、帝国主义者、资本家等革命敌人不应享有言论自由”。

这些事件引发了美国社会对“言论自由界限”的激烈争论,特别是对TikTok等平台“惊人影响力”的担忧。有人说,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有策划地安排人员参与舆论,统一步调,规范词句,就不应当属于言论自由。司法部长邦迪警告:仇恨言论一旦跨界成为暴力威胁,就不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那就是犯罪。

同样的思潮扭曲,也出现在芬太尼问题上。近日,多家中国化工企业被控出口芬太尼原料至美国。一名在纽约获刑15年的女经理,其律师以“中国百年屈辱史”为理由,解释她对美国人因毒品泛滥而丧命毫无关切。这种“民族受害者情结”的宣传氛围,让她对美国人民的苦难冷漠无感。

这四个案例,汤普森遇刺、柯克遇害、芬太尼供应链、“海外警察站”案,看似毫不相干,却有共通点:舆论、思潮与宣传能塑造人心,甚至直接或间接导致生命损失。

它可能让人误以为谋杀是正义,让商人对死亡视若无睹,也可能让侨领在不自觉中成为极权打压信仰的工具。真正可怕的,不是事件的结果,而是人心变得冷漠无情,甚至不觉得自己在做坏事。

因此,卢案最重要的不是最终判决,而是过程。只要事实摊开,公众就能做出自己的判断。这才是法治社会的价值。

同时也要记住:即便法律不追究,还有良知的审判。法律是人制定的,而人类是有更高的标准的,是神给人的道德标准。这些行为也许不违法,但是会有后果的。

责任编辑:陈玟绮

相关新闻
岳桐:从梁振英在芬兰恐吓法轮功学员说起
多伦多港人纪念8·31 吁勿忘初心
亲中富豪涉资助骚乱 美议员促冻结其资产
美查骚乱背后金主 专家:台应借鉴强化反渗透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