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白宫南草坪,查尔斯三世(Charles III)夫妇抵达华盛顿,进行英国君主近二十年来首次对美国的正式国事访问。
在礼物互赠仪式上,唐纳德川普(特朗普)总统送出了一件出人意料的礼物——一封旧信的精装复刻本。这封信写于一七八五年,作者是时任美国驻英国第一任公使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信中,亚当斯详述了他在圣詹姆斯宫(St. James’s Palace)觐见英王乔治三世(George III)的全过程——两个昔日死敌在外交场合相互对视,情绪的暗流在字里行间奔涌。

川普选择这封信,是因为他知道这个故事。那是美国历史上最不可思议的一场会面,也是英美“特殊关系”真正的起点。
要讲清楚这封信,必须先回到那个人,以及那个几乎令他发抖的早晨。
约翰‧亚当斯,一七三五年生于麻萨诸塞州的布伦特里(Braintree),哈佛大学毕业,律师出身。他是个说话直接、原则性极强的人,同代人对他的评价几乎千篇一律:才智卓越,却让人难以相处。
他的政治生涯从一个悖论开始。
一七七〇年,波士顿发生了后来被称为“波士顿惨案”(Boston Massacre)的事件:英国士兵开枪射杀了五名殖民地平民,舆论哗然。当时殖民地群情激愤,几乎没有律师愿意替英军辩护——那几乎意味着政治自杀。
亚当斯接过了这个案子。
他的理由只有一个:任何被告都有权获得公正的辩护,无论舆论如何。他最终成功为大多数英国士兵脱罪。这个举动让他在波士顿激进派中短暂失去人心,却让他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个难得的标记:他是一个把法律原则放在政治利益之上的人。

六年后,一七七六年,同一个约翰‧亚当斯,在大陆会议上成为推动《独立宣言》通过的最主要力量之一。他在会议上的辩才无碍,被同僚称为“独立的擎天巨柱”(Atlas of Independence)。《独立宣言》的正文里,乔治三世被列数了二十七条罪状,被称为暴君,被宣告“不配为自由人民的君主”。
亚当斯是这份控诉书最重要的推手之一。
九年之后,他被派去见这位国王。
一七八五年六月一日。
亚当斯后来在给约翰‧杰伊的信中详细记录了这一天的每一个细节,仿佛他知道这封信有一天会成为历史文献。也正是这封信,二百四十一年后被川普小心翼翼地装进镜框,送给乔治三世的直系后裔。
在前往圣詹姆斯宫之前,亚当斯做了三件事。第一,买了一件体面的新礼服。第二,花了好几天亲自起草了一篇演讲稿,然后一字不漏地背了下来。第三,在心里反复演练觐见的每一个细节——按照英国宫廷礼仪,外国公使觐见英王需行三鞠躬礼:进门一躬,走到房间中央一躬,到达国王面前一躬。

准备这么周全,是因为他知道这场会面有多艰难。
他在日记里写道,一想到要去那里就浑身发抖,担心会有恶毒的眼睛盯着他看。
这种恐惧有充分的根据。乔治三世早在一七八三年便给英国外交大臣写过一封信,白纸黑字写着:“从美国派来的任何特使,都永远不会让我感到愉快。”
亚当斯心里清楚,他要去见的是一个在《独立宣言》里被他的同僚们骂作“暴君”的人,一个把所有签署《独立宣言》者都宣告为叛国者的人,一个带领英国跟美国打了八年仗、最终战败的人。从国王的角度看,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美洲律师,本质上是个胜利的叛徒。
但他不能不去。硬着头皮也要上。
圣詹姆斯宫的接见室里,满是大臣、贵族和宫廷官员。所有人都在看着他。
亚当斯按照礼仪,从门口到国王面前三次鞠躬,然后展开了那篇他背了好几天的演讲稿。他说:
“陛下,美利坚合众国任命我为驻贵国的特命全权公使。我深感自己比所有美国同胞都更为幸运,能够拥有这份殊荣,成为第一位以外交使节的身份站在陛下御前的人。如果我能促进我的国家获得陛下仁慈的垂青,恢复两国人民之间充分的尊重、信任与情谊——或者用更恰当的说法,恢复那份旧日的友好与和睦——那么我将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虽然我们隔着一片大洋,处于不同的政府之下,但我们拥有相同的语言、相近的宗教,以及同源的血脉。”
他后来在信中写道,讲到中间,他几乎已经讲不下去,“我感受到的,远远超过我所能表达的”。
宫廷里一片寂静。

然后亚当斯看见,国王带着尊严倾听着他说的每一句话,但情绪已明显动容。
乔治三世开口了。这段话有完整的档案纪录:
“今天这次会见的情景如此特别,您所说的话语如此得体,您表达的情感又如此恰如其分。因此,我必须说,我不仅愉快地接受美国人民友善的意愿,而且非常高兴美国选择了您作为他们的公使。我会非常坦率地告诉您:在过去那场争端中,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对我自己人民的责任,是我义不容辞必须要做的。我是最后一个同意美国独立的人——但是,分离既然已成事实,既然已无法挽回,那么我现在要说,我愿意是第一个与作为独立国家的美国建立友谊的人。”
整个房间的气氛,在这一刻彻底地改变了。
国王话说完,似乎想缓和一下气氛,开了一个玩笑。他知道亚当斯之前在巴黎担任过外交官,美法当时是盟友,于是调侃道:“有人说啊,您不是所有美国人里最喜欢法国做派的那一个。”
这是个陷阱。说喜欢法国,是对英国不敬;说不喜欢,是背叛盟友。
亚当斯愣了一下,答道:“陛下,我必须坦白——除了我自己的国家,我对任何地方都没有依附之情。”
国王立刻回了一句:“一个诚实的人,本就不应该有别的依附。”
就这样,整场觐见在出人意料的轻松气氛中收场。亚当斯倒退着走出房间,再行三鞠躬,全程不过十几分钟。
但就是这十几分钟,把英美两国从战场对手,转向了此后两百多年的特殊盟友关系。
理解亚当斯,必须接受他的矛盾性。
他是个极其难相处的人,这一点几乎所有同代人都承认。他的政治对手托马斯‧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曾说他“虚荣、易怒、固执”;他的盟友富兰克林在私信中说他是个“对每个人都诚实、对每个人都讨人厌”的人——在外交语境里,这句话几乎是最辛辣的批评。
在巴黎与富兰克林共事期间,两人的冲突有目共睹。亚当斯清晨即起,按时办公,对富兰克林那种整天流连沙龙、深夜才就寝的生活方式深感不满。他认为外交是严肃的事业,不是社交表演。富兰克林则认为,外交恰恰就是社交表演,而他比亚当斯擅长得多。

两人都没有说错。只是他们各自适合不同的战场。
亚当斯最大的政治伤疤,来自他担任第二任总统期间的一个决定。
一七九八年,美法之间爆发了所谓的“准战争”(Quasi-War),两国海军在大西洋上互相攻击对方船只,战争一触即发。亚当斯所在的联邦党内部强硬派主张对法宣战,民意也支持强硬立场。

亚当斯选择了谈判。
他派出外交使节,最终与法国达成和解,避免了一场可能使新生共和国元气大伤的战争。但这个决定在政治上代价惨烈——他的党内盟友愤而分裂,他在一八〇〇年的总统大选中败给了杰佛逊,就此结束政治生涯。
多年后,他回顾自己的一生时写道:我最希望自己的墓碑上刻的,是这样一句话:“这里长眠着约翰‧亚当斯,他为自己的国家承担了与法国达成和平的责任。”
不是“第一任副总统”,不是“第二任总统”,不是“《独立宣言》签署人”。
是那个选择了和平、并为此付出了政治代价的人。
亚当斯与杰佛逊的关系,是美国建国史上最戏剧性的个人恩怨之一。
两人曾是挚友,共同为独立奔走,彼此欣赏。然后政治将他们撕裂——1790年代党派政治兴起,他们各自领导两个不同党派。
一七九六年,托玛斯‧杰弗逊在总统竞选中败给亚当斯,在亚当斯手下屈居副总统,对总统亚当斯事事掣肘。一八〇〇年的总统选举更加激烈,最终杰佛逊击败亚当斯当选第三任总统,报了一箭之仇。

失利的亚当斯怒气难平,他甚至没有出席杰斐逊的总统就职典礼——他天还没亮就离开了华盛顿,带着满肚子的失望返回马萨诸塞州老家。两人从此陷入长达十年的沉默。
沉默在一八一二年被打破。一位共同的朋友居中牵线,亚当斯给杰佛逊写了一封信。杰佛逊回信了。
此后十四年,两人书信往返,留下了美国历史上最珍贵的通信集之一。他们谈政治、谈哲学、谈老年、谈死亡、谈那个他们共同缔造却已走向他们未曾预料之路的国家。那些信里有争论,也有和解,有两个老人在生命最后阶段重新发现彼此的温柔。
一八二六年七月四日,是美国独立五十周年纪念日。
杰佛逊在这一天去世,享年八十三岁。
亚当斯在同一天去世,享年九十岁。
两人在独立宣言签署的整整五十周年的同一天离开了人世。这个巧合在当时被广泛解读为上天的安排,是共和国守护神对两位自由缔造者的最后致意。
亚当斯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杰佛逊还活着。”
他不知道,杰佛逊已在几小时前先他而去。
【自由的缔造者】系列将陆续推出,下一篇:托马斯·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
(点阅【自由的缔造者】系列文章。)
责任编辑:王愉悦#














